五、扎实推进农村重点改革
◈ (二十六)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落实中央关于保持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并长久不变的意见,在天长市、旌德县开展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先行试点。完善农村承包地“三权分置”制度,鼓励发展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健全 面向小农户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以托管服务为主的农业生产性服务组织达到2.5万个。完善集体林权制度,健全农业水价形成、节水激励和用水管理机制,深入推进供销合作社、农垦、国有林场改革。完成市、县(市、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任务,加强执法条件能力建设。
◈ (二十七)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推进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严格农村宅基地管理,加强对宅基地申请、审批、使用的全程监管。基本完成宅基地使用权确权登记颁证。开展农村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盘活利用试点示范。稳慎推进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探索宅基地所有权、资格权、使用权“三权分置”。
◈ (二十八)全 面完成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巩固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成果,健全集体资产监督管理平台。有序开展集体成员身份确认、集体资产折股量化、股份合作制改革、集体经济组织登记赋码等工作,完成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整省试点任务。探索赋予农民集体资产股份权能,发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功能作用。
◈ (二十九)深入推进农村“三变”改革。扩大“三变”改革范围,力争开展改革的村超60%。完善参与“三变”的市场主体与村集体和农户利益联结、合作经营、收益分配等机制。完善县乡联网、符合农村实际的产权流转交易市场。
◈ (三十)扶持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坚持和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领导,推行村党组织书记兼任集体经济组织负责人。深入实施扶持壮大村级集体经济“百千万”工程,继续选择一批村加强财政资金支持,推进集体经济项目建设,拓宽收入来源。年内全 面消除集体经济空壳村,减少集体经济薄弱村,集体经济强村比重总体达到8%。建立健全村集体经济法人治理、经营运行、收益分配、监督管理等机制。

微信好友
朋友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