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国家卫生计生委决定2018年继续对报考临床执业医师的院前急救岗位和儿科专业的考生实行加试专业内容考试。考生可在报名时选择是否参加加试专业内容考试,参加加试的考生在审核材料中需提供所在单位的在岗证明,各单位要按政策要求严格资格审核,并将加试考生做好统计。
(六)从2018年起,在全国开展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按有关规定报考。
(七)考生网上报名后,在系统打印《医师资格考试网上报名通知单》(以下简称“通知单”),考点在现场资格审核时根据通知单核验信息无误后打印《医师资格考试报名暨授予医师资格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考生核对申请表信息无误后签字确认,信息一经确认一律不得更改。
(八)报名过程中涉及的政策问题,由报名单位集中向考点反映,报名单位不得指派考生直接或间接向考点咨询政策或到考点报考。
(九)考生提交的学历证书,必须附有相对应的《学历认证报告》,若不能及时提供学历认证报告可用《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有效期截止到5月末)。
(十)医师资格考试所有考务管理工作将通过考务信息系统完成。考点应按时进行相关考务操作,落实考务管理系统使用的安全与责任,并按照医师资格考试工作时间表及时上报相关材料至考区。
四、考试费用
2018年各类别医师资格考试实践技能考试费、综合笔试考试费收费标准按照《国家医学考试中心关于调整医师资格考试考务费标准的通知》及《黑龙江物价监督管理局、黑龙江省财政厅关于执业医师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批复》执行,各单位不得超标准收费。
(一)实践技能考试费169元/人,递交报名材料时收取;如考区审核未通过,返还材料时退回实践技能考试费。
(二)综合笔试考试费,执业176元/人,助理98元/人,领取笔试准考证时收取。
原标题:鹤岗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18年医师资格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
点击下载>>>

微信好友
朋友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