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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物治疗的基本过程
明确问题 (诊断)→确定治疗目标→选择治疗方法→开始治疗 (处方+指导)→监测治疗结果→问题是否解决:是→停止 否→重新检查各个步骤
治疗药物的选择
选择的原则是药物的有效性、安全性、经济性,此外也要考虑给药的方便性
有效性 (efficacy)是选择药物的首要标准,无效药物不值得进一步验证。
安全性 (safety)用药安全是药物治疗的前提。
经济性(economy),治疗总成本,而不是单一的药费。
方便性(convenience) 可能影响病人对治疗的依从性。
评价新药治疗风险的常见因素
制定给药方案的一般策略
新患者→获取一般性个体数据(体重、烟酒嗜好、肝肾疾病史等)→按群体
参数计算初始剂量方案→用此方案进行治疗→患者评估:个体药效学(疗效、不良反应)和(或)药动学(血药浓度)→必要时,按个体数据重新计算剂量方案
给药方案的调整
当有下述情况是,对标准剂量方案进行相应调整,实行个体化给药
① 治疗窗改变位置和宽度改变。高敏性,耐受性治疗阈与治疗上限的靶点不同。
② 血药浓度-时间曲线的改变c-t曲线整体降低或升高,或大幅波动而超出治疗窗外。
③ 治疗窗和药时曲线均改变
调整给药方案的途径
a) 改变每日剂量
b) 改变给药次数
c) 同时改变两者。
d) 每日剂量决定了药时曲线水平位置的高低,给药次数影响药时曲线上下波动的程度.
治疗药物监测
治疗药物监测(therapeuticdrugmonitoring,TDM)是通过测定血液药物浓度和观察药物临床效果,根据药代动力学原理调整给药方案,从而使治疗达到理想水平的一种方法。一般下列情况适用TDM:
(1)治疗指数窄,毒副反应大且不易辨别的药物,如茶碱、地高辛。
(2)个体间血药浓度变化较大的药物,如三环类药物。
(3)具有非线性动力学特征的药物,如苯妥英钠。
(4)肝肾功能不良的病人使用主要经肝肾代谢、排泄的药物,如氨基糖苷类抗生素、利多卡因。
(5)长期使用可能积蓄的药物。
(6)合并用药产生相互作用而影响疗效的药物。
(7)常规剂量下易出现毒性反应的药物或诊断、处理药物中毒。
给药方案设计的药动学原理
一根据半衰期设计给药方案
(1)半衰期小于30min的药物一般要静脉滴注给药。具有高治疗指数的药物也可以分次给药,
(2)半衰期在30min至8h的药物主要考虑的是治疗指数和用药的方便性。
(3)半衰期在8~24h的药物较方便和较理想的给药方案是每个半衰期给药1次。(4)半衰期大于24h的药物对于半衰期大于一天的药物,每天给药1次很方便
二根据平均稳态血药浓度设计给药方案
按公式D=CSS·Cl·τ/F
例:某药要求平均稳态血药浓度为40μg/ml,F=0.375,Cl=87.5ml/h,设τ=6,问剂量为多少? ?87.5?6/0.375?56mgD?Css?Cl??/F?40
例:给体重50kg的病人静注某药物(t1/2=6h,Vd=0.2L/kg),为达治疗浓度20~60μg/ml,问应如何给药?
解:τmax=1.44·t1/2·ln[(Css)max/(Css)min]=1.44×6×ln(60/20)=9.49(h)
Dmax=Vd·[(Css)max—(Css)min]=0.2×50(60-20)=400(mg)
Dmax 400??42.15(mg/h) ?max9.49令τ=8h,则D=42.15×8=337.2mg
根据稳态较大浓度或稳态较小浓度设计给药方案
Dmax=Vd·(Css)min=1.44·t1/2·CL·(Css)min
Dmax=Vd·1/2(Css)max=1.44·t1/2·CL·1/2(Css)max
血管外途径给药方案设计
处方
1. 定义:处方是由取得了处方权的医师在诊疗活动中为患者开具的、由药学专业技术人员审核、调配、核对,并作为发药凭证的医疗文书,具有经济上、技术上和法律上的意义。
2. 处方的结构(1)一般项目(前记):包括医疗、预防、保健机构名称,处方编号,病人姓名、性别、年龄、处方日期、门诊号或住院号、病室床位号和科室,临床诊断,开具日期等,并可添列专科要求的内容。(2)处方正文:以R或Rp标示,含义是请取下列药物。
包括药品名称、剂型、规格和用量。一般每一种药品写一行。规格和用量应写明单个剂量乘以总数,(3)配法和用法(包括剂量、服药时间及次数)。此部分有时用拉丁文缩写或者外文缩写表示。但是应避免发生理解歧义(4)后记:医师签名或加盖专用签章,和药价。
3. 处方类型(1)完整处方:包括主药、佐药、赋形药、矫味药等,还必须有配制法和剂型要求,配制后的药量是一个总量。
(2)简化处方:书写已制成各种剂型的药物,在处方正文中写出药物的名称、剂型、规格、数量即可。
(3)法定处方:以简化处方形式开写国家药典或者处方集上的药物制剂为法定处方。
(4)协定处方:书写本医院内常用的合剂或其他剂型的处方,由医生与药房协商配制的药物,而不属于法定药物制剂或。在处方中不须再写配制方法和含量,只以简化处方形式书写。这种处方只适用于处方者所在医院内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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