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各省直管县(市)卫生健康委,省直各医疗机构:
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办公室《关于推行医疗机构、医师、护士电子证照工作的通知》(国卫办医函[2020]605号)精神及国家医师资格考试工作安排,现将2020年医师电子化注册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2020年医师资格考试综合考试一试合格人员可使用医学综合笔试准考证号码激活《医师电子化注册信息系统》个人账户,并通过医师个人账户提交注册申请,医疗机构通过《医师电子化注册信息系统》完成信息确认,提交纸质材料集中办理。
二、2020年医师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申请办理执业登记,应当提供下列材料:
1.《医师执业注册申请审核表》一式2份;
2.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与医师资格证书同底板小2寸彩色半身照片3张;
申请人应提前激活医师电子化注册系统个人账户。
集体注册的,医疗机构需提供已录入《医师联网注册及考核管理系统》申请注册人员情况汇总表。
三、完成电子化注册的医师可在《医师电子化注册信息系统》个人端申领电子证照,与现行纸质证照并行使用,具有同等效力。
四、根据2020年国家医师资格考试工作安排,待全省综合笔试二试结束后,适时统一制发全部考试合格人员《医师资格证书》。
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应精心组织、周密安排、有序推进医师电子证照工作,加强政策解读,优化医师注册办理流程,及时高效办理医师注册,不得无故拖延超期办理或擅自增加前置条件,切实保障医师注册权利。
河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0年11月4日
原标题:河南省卫生健康委关于2020年医师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电子化注册有关事宜的通知
文章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b7P0CPn2bcreJ-pvJSlQZ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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