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执业助理医师申报执业医师的,还应提交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执业时间和考核合格证明(空白表见附件)。
7.本人照片2张。要求与报名上传的本人照片相同。贴在一张A4纸上,写上姓名、单位。考生报名照片按规定用上传方式,必须符合以下要求:考生报名照片应当为近6个月内的2寸免冠正面半身彩色白底照片(该照片同时用于《医师资格证书》和《医师执业证书》的制证,不得更换;文件大小40KB,jpg格式)。
8.2017年毕业的新考生和助理执业医师升执业医师执业(试用期)时间不足的需提供《承诺书》(见附件)。试用期时间计算从工作之日至2018年8月31日止;执业时间计算从注册之日起至2018年8月31日止。
9.申报短线加试的考生根据国卫医考办发〔2015〕5号文件精神,须提交《短线医学专业加试申请表》(见附件)。
(二)考生进行信息确认后打印医师资格考试申请表,确认无误后签名(如因考生核对不仔细而由此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三)考生提交的报名材料必须真实、齐全、可靠,否则因此而延误报考的,由考生自负。提供虚假报名材料的考生,一经核实,将按《医师资格考试违纪违规处理规定》处理(当年成绩无效,2年内不得报考);为考生报名舞弊提供方便或知情不报的工作人员将按照《医师资格考试违纪处理暂行规定》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四)经受理报名的工作人员初步审核,具备报考资格的考生,收取报名材料及报名费。报名费10元/人,在现场审核时收取,考试费用由考生在资格审核通过后在报名系统网上缴费。
五、注意事项
1.关于报名有效身份证件
大陆居民: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临时身份证;
现役军人:军官证、文职干部证、士兵证、军队学员证;
武警、公安部所属边、消、警现役:警官证;
台港澳居民:往来大陆通行证;
外籍人士:护照。
2.关于试用单位
在校研究生需提供近期真实的试用期考核合格证明,在职研究生可在试用机构报考,普通全日制研究生需在学校所在地报考。
3.关于执业期(试用期)
同去年要求:即到今年3月未满足时间要求,到今年8月31日才能符合要求的,必须提供第二段执业(试用期)证明及承诺书(第二段执业(试用期)考核证明现场审核需同时提交)。
执业(试用)单位和执业期(试用期):执业期(试用期)截止日为2018年8月31日,在几个单位的执业期(试用期)可以累加,但每个单位都应出具证明。执业(试用)专业应该在单位专业范围中。
4.网上信息应与报名表一致。报名的各种材料中姓名、出生日期、毕业年月、身份证号应一致。如不一致,由出错单位出具纠错证明。
5.报考类别应与本人取得学历的专业及试用期合格证明一致。已取得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的人员,报考执业医师时,按照《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规定(2014版)》执行。
6.上交审核材料中应有中专毕业生的毕业证原件、大专及以上学历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毕业证原件等需带回的材料按上报材料同顺序另放。
7.招生计划是指:教育部批准学校招生的专业及规模的文件,另外,为考生本人入学时(身份证上显示)所在市提供的由考生本人所在省教委印章的录取名册(当地市教育局留存)。
8.在我考区不能报考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的按照《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规定(2014版)》执行。
9.助理执业证有变更的要有证明,反映变更前的执业情况。助理执业证编码有问题的要及时修改。
六、现场审核地点和时间
地点:江阴市健康促进中心2楼示教室(江阴市迎阳路199号)
时间:2月1日上午:沿江片、澄东南片
2月1日下午:澄东片、澄南片
2月2日上午:民营医疗机构
2月2日下午:市区医疗机构
上午08 : 30—11 : 00,下午13 : 30—16 : 00
请各医疗机构通知并组织好本单位考生的报名工作,严格审核,按通知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将报名材料派具体负责人统一报审(现场审核同时上报考生名单汇总表电子版),逾期不候。相关政策解释可咨询江阴市卫计委医政科,电话:86803771-8022,86861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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