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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家卫生计生委《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规定(2014版)》和省、市医师资格考试报名有关工作要求,现将2018年医师资格考试审核条件及我市现场审核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执业医师报考条件
(一)2018年毕业的硕士、博士研究生
1.报名表、身份证明复印件。
2.所在院校出具的考生当年毕业的证明,以及在校学习期间有相当于大学本科的一年生产实习和一年以上严格实践训练的证明。笔试时需出具毕业证书原件,核对专业。
3.普通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长学制研究生在学期间第二年可以其符合条件的本科学历报考相应类别医师资格,需提供所在院校的附属或教学医院开具的1年临床实践证明(即试用期考核证明)和学校开具的专业学位证明/相当于本科1年的临床毕业实习证明。此两者证明时间不能重合。
(二)2017年及以前本科毕业生
1.报名表、身份证明复印件、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复印件(理学学位不可报)、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证书。
2.试用期满一年并考核合格证明。
(三)2016年前(包括2016年)已取得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的大专生
1.报名表、身份证明复印件、学历证明复印件、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证书。
2.所在单位出具的在执业医师指导下执业期满二年(2016年8月31日前助理医师注册)并考核合格的证明。
3.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书、执业证书复印件。
(四)2013年前(包括2013年)已取得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的中专生
1.报名表、身份证明复印件、学历证明原件、复印件。
2.所在单位出具的在执业医师指导下执业期满五年(2013年8月31日前助理医师注册)并考核合格的证明。
3.取得大专及以上学历后(入学时间必须在取得执业助理医师资格后)执业期满两年并考核合格的证明。
4.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书、执业证书复印件。
(五)其它符合条件的考生,所交材料参照上述相关条款。执业时间从取得执业助理医师执业证书之日起,至报考当年的8月31日。
二、执业助理医师报考条件
(一)2017年及以前大专毕业生
1.报名表、身份证明复印件、毕业证书复印件、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证书。
2.试用期满一年并考核合格的证明。
(二)符合《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规定(2014版)》的本省中专毕业生
1.报名表、身份证明复印件、学历证明原件、复印件。
2.试用期满一年并考核合格的证明。
3.外省中专原则上不受理,持外省中专毕业证书首次报考医师资格的江苏考生,原则上回毕业学校所在地报名参加考试;如确需在我省报考的,须提供能证明其学历符合报考条件的相关资料(户籍所在地省级教育、卫生行政部门出具的允许跨省招生文件、办学批文、录取名册、学籍卡、毕业生名册)。
(三)师承和确有专长人员
1.报名表、身份证明复印件。
2.《传统医学师承出师证书》或《传统医学医术确有专长证书》。
3.试用期满一年并考核合格的证明(取得出师考核合格证书起至报名当年8月31日止)。
4.师承和确有专长人员取得执业助理医师执业证书后,在医疗机构从事传统医学医疗工作满5年,可申报执业医师资格考试,需提交执业助理资格证和执业证复印件。
(四)乡镇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试点考试(临床、中医)
1.同执业助理医师所需材料。
2.在乡镇卫生院或村卫生室工作一年考核合格证明。
(五)其它符合条件的考生,所交材料参照上述相关条款
三、关于短线医学专业(加试)考生
1.短线医学专业报考执业(助理)医师条件同普通专业。
2.报考儿科专业的,试用期必须在儿科工作,通过加试取得医师资格的,必须注册为儿科执业范围。
3.报考院前急救专业的,试用期必须在急救中心、急救站工作,通过加试取得医师资格的,必须注册在相应医疗机构。
四、现场审核程序
(一)考生向报名点提交以下材料(所有材料除报名通知单和照片以外均需一式两份,并按以下顺序分开,左上角用回形针订好,材料袋现场审核时由卫计委提供):
1.《医师资格考试网上报名通知单》,由考生在网上报名后自行打印。
2.本人有效身份证及复印件。本人有效身份证包括第二代身份证、军官证、文职干部证、护照、台、港、澳考生来往大陆的有效证件。
3.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本科及以上学历报考的需提供学位证书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该备案表请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www.chsi.com.cn查询下载,考生应注意查询有效期。应于2018年3月15日前可以复查到),无法提供学位证书的需提交书面文字说明情况。
4.试用机构出具的试用期考核合格证明(空白表见附件),试用机构名称必须与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上的名称一致。
5.试用机构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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