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体检
1、综合成绩<60分的,不进入体检。
2、经公示无异议的,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各岗位的招聘人数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
(五)录用
1、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录用人员,名单在宜良县第一人民医院网站、微信公众号、公告栏等进行公示。公示期间无异议或虽有异议经查实不影响录用的,办理入职手续;公示期间有异议经查实影响录用的,不予录用。
2、录用后实行试用期管理,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满经科室或医院考核不合格者,解除劳动合同,终止劳动关系。
四、编制管理
1、具有以下条件之一的,试用期满后招为编制备案制人员:
(1)在二级及以上公立医院担任过临床/医技科室主任,且取得高级职称的,如有政策,力争转为编制内人员。
(2)具有硕士研究生学位的临床医师、影像医师。
(3)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临床医师、影像医师。
2、不具备上述条件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财会人员招为合同制人员。
3、辅助工作人员,招为劳务派遣人员。
五、福利待遇
(一)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财会人员
1、招为编制备案制的人员,按医院规定享受在编人员同等待遇。
2、招为合同制的人员,按《宜良县第一人民医院合同制职工管理规定》享受相应待遇。
3、以下人员,享有安家费福利:
(1)在二级及以上公立医院临床/医技科室担任过科主任,且取得高级职称的人员,给予安家费10万元。
(2)硕士研究生的临床医师、影像医师,给予安家费6万元。
(3)取得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临床医师、影像医师,给予安家费6万元。
(4)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人员(含2021年取得规培合格证人员),给予安家费4万元。
以上领取安家费的人员,必须在本院服务满5年;未满5年自动离职的,须全额返还安家费。
(二)辅助工作人员
1、按岗位实行定额工资,每月3000元,不享受绩效工资,其它福利待遇按医院有关规定执行。
2、由劳务派遣公司按照国家规定办理“五险”,单位缴纳部分由医院拨给劳务派遣公司,个人缴纳部分由本人承担。
六、其它事项
1、应聘人员应对所提供的个人信息及相关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若发现应聘人员有不符合招录条件、弄虚作假行为的,一经查实,将取消其报考或录用资格;已签订劳动合同的,依法解除协议或劳动关系。
2、2021年毕业者,录用时须获得毕业证(本科及研究生须获得学位证),否则不予以录用。
3、相关信息在医院网站、微信公众号上公布,或电话、短信通知。因无法联络导致未能按时参加招聘或考试的,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负。
4、本公告解释权归宜良县第一人民医院人力资源部。
联 系 人:涂老师 杨老师
联系电话:0871-67539518
医院官网:宜良县第一人医院(http://www.ylxdyrmyy.com)
微信公众号:宜良县第一人民医院
点击下载>>>
原标题:宜良县第一人民医院2021年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kmwsrc.com.cn/portalpage/detail.aspx?id=2007

微信好友
朋友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