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体检
由用人单位组织拟聘人员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具体参照执行人社部、卫生部联发的《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六)考察
考察主要针对拟聘用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进行考察,并同步审核拟聘用对象个人档案、违法违规情况记录和个人社会信用记录。考察不合格者、与报名时填报情况不符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者,均不予聘用。
(七)聘用
对考察合格拟聘用人员在云南省药品监管政务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影响聘用问题的人员,报省事业单位综合管理部门批准后,办理聘用手续。办理聘用手续时必须提供毕业证、学位证、岗位要求的相应证书原件。
在体检、考察时出现因人员放弃或体检、考察不合格而导致未达到招聘职位数,在同一岗位面试考生中按照综合成绩由高至低的原则递补一次。
(八)岗位待遇
本次招聘的工作人员,正式聘用后纳入事业单位编制内管理,其管理和待遇按照国家和我省事业单位管理的相关规定执行。
七、招聘纪律
(一)对违反招考纪律的考生,视情节轻重,取消考试资格。
(二)遵守回避规定。工作人员与应试人员有直系血亲关系、夫妻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姻亲关系的,应实行回避。
(三)遵守考试纪律,保守工作秘密,接受社会和有关部门的监督。
(四)此次招聘工作受省纪委省监委派驻云南省市场监管局纪检监察组和省药品监管局机关纪委全程监督。
八、重要提示
(一)公开招聘的有关信息通过云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及云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门户网站向社会发布。因查看其他渠道的错误信息造成的报考失误,由报考人员自行负责。
(二)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专业目录参照《2020年云南省公务员录用考试专业目录》执行。
(三)报考人员对自己报名时填写的信息负责。如果报名填写信息与报考人员所持证明材料不一致,报考人员将被视为违反诚信原则,由此带来的资格复审不合格或其他后果将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四)本公告所附相关文件与公告具备同等效力,请报考人员仔细阅读。因不遵守规定或个人疏忽造成的报考失误所带来的一切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担。对违反录用考试纪律的报考人员,按有关规定处理,触犯刑法的,交由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五)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也不举办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请各应聘人员不要相信任何有关的宣传推销材料,以免受骗上当。
(六)再次提醒:招聘单位和考试机构对报名考试阶段的一切违纪违规违法犯罪行为实行“零容忍”,请考生务 必诚信参考,否则不但影响考生的本次考试结果,还将影响考生的诚信档案,并可能被追究刑事责任。
九、未尽事宜由云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解释
十、联系方式
(一)咨询电话
1. 云南省食品药品监督检验研究院:0871-63168130
2. 云南省医疗器械检验研究院:0871-64127792
3. 云南省药品评价中心:0871- 68311767
4. 云南省食品药品审核查验中心:0871-63111210
5. 云南省药品和医疗器械审评中心:0871-68391349
6. 云南省人才市场:0871-63611612
(二)监督电话:0871-68571843
(三)云南省药品监管局政务网址:http://mpa.yn.gov.cn/
(四)云南人才网网址:www.ynhr.com
附件1--2020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xlsx
原标题:云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2020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hrss.yn.gov.cn/NewsView.aspx?NewsID=41156&ClassID=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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