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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云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来源:云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
2020-10-23 10:06: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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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报名资格初审

报名资格审核由云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采用计算机审核与人工审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计算机依据应聘人员所填信息对照岗位需求判定应聘人员是否符合岗位报名条件,但不对信息真实性进行验证;计算机无法判定时(如:应聘人员所学专业填写为“未纳入专业目录中专业”、“相近专业”或“具备岗位要求的相关资质”等),应聘人员可通过提交人工审核申请的形式,我单位在24小时内完成审核;应聘人员对于把握不准的资格审核方面的问题(如专业等),可直接与我局联系询问。在此提醒报考人员:应根据提交报考申请时限及审核时间安排,及时提交报考申请,否则可能因为审核不通过影响本次考试报名。通过报名阶段的资格初审仅表示考生在网上所提交的报名信息符合报考岗位所设置的形式要件,我单位还将组织对进入面试的考生进行资格复审,考生应提交所报岗位所需的证明材料。是否完全符合报考岗位所要求的条件,以资格复审结果为准。

请应聘人员务 必在提交报名信息前认真核对,确保信息无误,通过报名资格审核的人员,其报名信息不再允许任何修改。凡提交报名信息不准确、不真实的,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应聘人员自己负责。

人工审核的权限为云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报名时限内仍未审核的应聘人员,请直接与我局联系。

(四)网上缴费和准考证打印

1.应聘人员在资格初审通过后,须于2020年11月6日18:00前完成交费。相关费用由云南人才市场按照云南省发改委、云南省财政厅关于事业单位应聘人员资格考试标准收费,本次收费100元,逾期不予受理。

2.通过笔试资格初审并缴费成 功的应聘人员须于2020年11月14日18:00前登陆云南人才网打印准考证,逾期不予受理。

(五)招聘计划裁减

每个岗位的缴费人数与拟招聘人数比例应等于或高于3:1才能开考,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取消招聘岗位或相应递减招聘人数。招聘计划裁减公告于2020年11月10日前在云南省药品监管政务网进行公布,取消岗位考生报名费将在报名结束、清账完毕后,从原缴费渠道退还到应聘人员本人报名缴费银行卡内。

(六)有关要求

1.应聘人员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2.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时,应聘人员要按要求如实填报有关信息和材料,报名时所填专业须按照毕业证上的专业名称填写(含括号内的专业方向)。应聘人员填报信息不全或错误而导致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应聘人员填报信息不实的,按弄虚作假处理,取消本次考试资格;应聘人员弄虚作假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考试资格者,取消本次考试资格。

六、招聘程序

(一)笔试

笔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应具备的政策理论水平和综合素质能力,采取闭卷的方式进行。

笔试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为准,报名人员须凭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按规定时间到指定考场参加笔试。笔试成绩在考试结束后5日内,在云南省药品监管政务网通知公告栏公布,成绩公布后3天内(云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接受考生分数查疑申请(查疑类型:参加考试但分数为零分的人员、未缺考但被标记为缺考的人员、对违纪情形有异议的人员可以申请查疑)。

本次公开招聘,笔试主要考察应聘者综合基础知识(包括公共基础知识及药品监督管理相关法规、政策)水平。考试时限为120分钟,满分为100分。

(二)资格复审

面试前,每个岗位根据应聘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1:2的比例确定拟进入面试人员,由用人单位或主管部门组织对拟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出现因人员放弃或复审不合格而导致未达到面试比例的职位,依进入该环节人员须具备的条件,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进行递补,递补1批次后仍未达到面试比例的职位不再递补,按实际合格人数开展面试。

资格复审时,应聘人员必须提供以下材料(验原件,交复印件一式两份):

1.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2.中学阶段以后的完整学历、学位及教育部认证报告;

(1)2020年应届毕业生提交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和学习成绩单复印件;

(2)留学回国人员提交国外学位证书、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及教育部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复印件。

3.岗位要求的职业资格证或职称证书;

4.招聘岗位要求具备工作经历的,报考人员应提供原单位出具的工作经历证明等原件;

5.要求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的应提供本人组织关系所在党组织出具的党员证明材料。

(三)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按照拟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1:2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专业技能及适应岗位要求的业务素质与工作能力和职业能力等,面试满分100分。招聘人数与面试人员等额面试的,要求分数为80分以上。

面试的形式、时间、地点及相关事宜在云南省药品监管政务网另行公告通知。

(四)综合成绩计算

综合成绩总分为100分,其中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进行计算。如出现综合成绩相同情况,以笔试成绩高者优先。根据面试人员综合成绩,按从高到低顺序及岗位拟招聘人数等额确定参加体检、考察人员。

综合成绩将在面试工作结束3个工作日后在云南省药品监管政务网另行公告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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