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业药师

 
首页 执业药师 考试信息 考试报名

2017安徽黄山市执业药师资格考试考务通知

来源:黄山市人事考试培训中心
2017-07-12 23:03:07
943
A+

新考生和异地(外省)考生请于8月1日当天到黄山市人事培训考试中心(屯溪区屯光大道26号,名人大厦二楼B区),由市人社局与市药监局共同进行现场资格审查。需携带的材料包括:

1.从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下载打印的报名表1张,并签字确认;

2.本人身份证、护照或军官证原件和复印件1张;

3.本人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1张;

4.所在单位出具的从事药学、中药学专业工作年限证明;

5.符合免2科报考条件的人员需提供本人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聘任证书原件和复印件1张。

凡在报名审查中发现有不符合报考条件者,应当即取消其报考资格;对弄虚作假者,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三)网上缴费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人社厅函〔2015〕278号文件和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皖价费〔2015〕123号文件规定,此项考试费按每科50元的标准收取,另上缴国家考务费按每科11元的标准收取,每科计收61元。

资格审查通过的考生,于8月14日17:00前登录报名服务平台,通过易宝支付网上缴纳考试费用。如对费用支付有疑问,请咨询易宝支付(易宝支付24小时客服热线:4001-500-800)。考生缴费以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收到所缴费用为准。未按规定流程和时限办理报名手续或未支付考试费用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

五、准考证办理

考生于10月10日16:00起登录安徽省人事考试网下载打印本人准考证。

六、注意事项

2017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继续使用2015年版《国家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大纲》(第七版)。另外,根据考试大纲的有关规定,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执业药师资格认证中心于2016年4月、2017年3月分别发布《关于调整国家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大纲部分内容的通告》(2016年第1号)和《关于调整国家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大纲部分内容的通告》(2017年第1号),对2015年版考试大纲中药事管理与法规科目部分内容和要求进行了调整,请考生按照2015年版考试大纲要求,结合2016年第1号和2017年第1号通告,进行应试准备。

考生应考时应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凭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与报名时使用的证件一致)方可进入考场,严禁将通讯工具等违禁物品带入考场座位。

考生在作答前应认真阅读应试人员注意事项(试卷封二)和作答须知(答题卡首页),严格按照要求在答题卡指定位置正确填涂试卷代码。试卷代码未填涂或填涂有误影响考试成绩,由考生本人负责。

要加强报考人员属地化管理,报考人员原则上只能在现工作地或户籍所在地报名参加考试。采取有效措施,严格审查报名材料,防范有组织的跨地域团伙考试作弊行为。

考试考务组织工作按《安徽省人事考试考务工作规则》(皖人社发〔2013〕2号)、《安徽省人事考试考点考场管理细则(试行)》(皖人社发〔2013〕5号)实施。对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处理,按《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1号)执行。考试结束后采用技术手段甄别为雷同答卷的考试答卷,将给予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

原标题:关于2017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点击下载>>>

上一页2/2 下一页
微信微信
朋友圈朋友圈
微博微博
上一篇:2017福建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公告
下一篇:【陕西】2024年度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人

猜你喜欢

热门课程

网课
百炼药师高端课程
 
网课
“药”神尊享班
 
网课
冲刺点睛班
 
网课
OAO旗舰组合A班
 

精品试听课预约

姓名
手机
验证码
获取
立即试听课程试听
点击右上角

微信好友

朋友圈

医考题APP

APP

医考小程序

小程序

备考交流群

备考交流

机考系统

机考系统

Copyright©1999- 北京中公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