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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公医考:执业药师考试《西药一》第六章 皮肤和黏膜给药途径制剂与临床应用6

2021-08-18 10:07: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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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执业药师考试在即,考试时间为10月23、24日,为大家能够在有限的时间里能够充分的学习,中公医考网小编为大家准备了相关专业的知识点,希望可以帮到大家。

第六章 皮肤和黏膜给药途径制剂与临床应用

第二节 黏膜给药制剂

二、气雾剂的抛射剂与附加剂

1.抛射剂

抛射剂一般可分为氯氟烷烃(俗称氟利昂,已不用)、氢氟烷烃 HFA-134a(四氟乙烷)和 HFA-227(七氟丙烷))、碳氢化合物(丙烷、正丁烷、异丁烷)及压缩气体(二氧化碳、氮气、一氧化氮)四大类。

2.潜溶剂

常与水形成潜溶剂的有乙醇、丙二醇、甘油和聚乙二醇等。

3.润湿剂

常用的润湿剂系指能够增加疏水药物微粒被水润湿能力的物质,以提高固体药物微粒在体系中的分散性。常用的润湿剂为表面活性剂。

三、眼用制剂的质量要求

1.滴眼液中可加入调节渗透压、pH、黏度以及增加药物溶解度和制剂稳定的辅料,所用辅料不应降低药效或产生局部刺激。

(1)眼用溶液剂的 pH 应兼顾药物的溶解度、稳定性和刺激性的要求,同时亦应考虑 pH对药物吸收和药效的影响。pH 值范围为 5~9。

(2)适当增大滴眼剂的黏度可延长药物在眼内停留时间,从而增强药物作用。增大黏度后在减少刺激的同时亦能增加药效。合适的黏度范围为 4.0~5.0mPa∙s。

2.除另有规定外,滴眼剂、洗眼剂和眼内注射溶液应与泪液等渗。

3.多剂量眼用制剂一般应加入适宜的抑菌剂,尽量选用安全风险小的抑菌剂,产品标签应标明抑菌剂的种类和标示量。除另有规定外,在制剂确定处方时,该处方的抑菌效力应符合抑菌效力检查法。

4.眼用半固体制剂的基质应过滤灭菌,不溶性药物应预先制成极细粉。除另有规定外,每个容器的装量应不超过 5g。混悬型眼用制剂大于 50μm 的粒子不超过 2 个,且不得检出超过 90μm 的粒子;沉降体积比≥0.9。

5.眼内注射溶液、眼内插入剂、供外科手术用和急救用的眼用制剂,均不应加入抑菌剂或抗氧剂或不适当的附加剂,且应采用一次性使用包装。而用于无外伤的滴眼剂,要求无致病菌,不得检测出铜绿假单胞菌和金黄色葡萄球菌。滴眼剂是多剂量剂型,患者在多次使用后易染菌,因此可适当加入抑菌剂于下次再用前恢复无菌。

6.除另有规定外,滴眼剂每个容器的装量不得超过 10ml;洗眼剂每个容器的装量应不得超过 200ml。

7.眼用制剂贮存应密封避光,启用后最多可用 4 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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