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应届医学专业毕业生医师资格考试报考承诺书》一份
仅限于2017年毕业的考生填写。
9、《执业助理医师报考执业医师执业期考核证明》一份
仅限于助理医师报考医师的考生填写。
工作起止时间从《医师执业证书》上的首次注册时间至2018年8月24日之前,注意大专考生至少要满2年,中专考生满5年,时间精确计算到“日”
此类考生还需提供《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一份,考生报考单位必须是《医师执业证书》上所注册的单位。(如在执业注册过程中有变更记录,导致末次注册时间不满足报考年限的,须提供首次执业注册证明或有首次注册记录的执业证书原件)。
10、《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副本上没有的诊疗科目不允许报考相关专业(中医类别的中医与中西医结合科目视为一类,可通用)。副本复印件每人一份。
中医出师考核人员、确有专长人员与应届毕业生一样
(一)研究生学历
1. 临床医学(含中医、中西医结合)、口腔医学、公共卫生专业学位研究生,在符合条件的医疗、预防、保健机构进行临床实践或公共卫生实践,至当次医学综合笔试时累计实践时间满1年的,以符合条件的本科学历和专业,于在学期间报考相应类别医师资格。中医学(中西医结合方向)长学制,只能报考中西医结合执业医师。
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学、中西医结合临床医学、眼视光医学、预防医学长学制学生在学期间已完成1年临床或公共卫生毕业实习和1年以上临床或公共卫生实践的,以本科学历报考相应类别医师资格。
2. 临床医学(含中医、中西医结合)、口腔医学、公共卫生专业学位研究生学历,作为报考相应类别医师资格的学历依据。
在研究生毕业当年以研究生学历报考者,须在当年8月24日前提交研究生毕业证书,并提供学位证书等材料,证明是专业学位研究生学历,方可参加医学综合笔试。
3. 2014年12月31日以前入学的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学、中西医结合、民族医学、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专业的学术学位(原“科学学位”)研究生,具有相当于大学本科1年的临床或公共卫生毕业实习和1年以上的临床或公共卫生实践的,该研究生学历和学科作为报考相应类别医师资格的依据。在研究生毕业当年报考者,须在当年8月25日前提交研究生毕业证书,方可参加医学综合笔试。
2015年1月1日以后入学的学术学位研究生,其研究生学历不作为报考各类别医师资格的学历依据。
4. 临床医学(护理学)学术学位研究生学历,或临床医学(护理领域)专业学位研究生学历,不作为报考各类别医师资格的学历依据。
5. 中医出师考核人员、确有专长人员与应届毕业生一样需提供满一年的试用期考核证明
六、注意事项
(一) 网报后,考生须持报名材料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工作(试用)单位所在地县区卫生计生局进行现场报名并提交报名材料,否则网上报名无效。
(二)在2016年、2017年考试中违纪的考生(两年禁考的),今年不允许报考。
(三)考生报名时所填写的相关表格可登陆“盘锦市卫生计生委网站”(http://pjwjw.panjin.gov.cn/)下载。
增补院校的考生,网上提交院校补录申请之后携带身份证,毕业证,学历认证到市卫计委先进行初步审核,市卫计委审核基本没问题的,再到省医学会3楼322进行补录。(四) 对考试报名系统中尚未收录的工作单位和毕业学校,考生可登陆国家医学考试网在线申报系统,按系统提示进行确认、填写有关信息,并根据要求上传扫描材料(www.nmec.org.cn)
附件1——7:点击下载>>
1. 医师资格考试试用期考核证明
2. 执业助理医师报考执业医师执业期考核证明
3.应届医学专业毕业生医师资格考试报考承诺书
4.考生身份学历书
5.临床实践考核证明
6. 医师资格考试考生承诺书
7.2018年医师资格考试短线医学专业加试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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