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动态

 
首页 行业动态 执业医师

黑龙江卫健委关于建立短缺药品协同监测体系的通知

来源:黑龙江省卫生健康委
2020-03-25 10:24:53
582
A+

各相关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短缺药品保供稳价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9〕47号)精神,为进一步健全短缺药品监测体系,决定在我省现有监测系统基础上,前移预警端口,将部分药品配送企业纳入我省短缺药品监测体系。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建立协同监测体系

在所有参与黑龙江省药品配送活动的经营企业中选择配送网络覆盖面广、市场份额较大、配送品种数量较多的药品配送企业,经征得企业同意,纳入黑龙江省短缺药品监测体系(见附件1)。

二、监测范围

黑龙江省药品集中采购平台中所有药品全部列入监测范围,包括招标药品、国家和省级谈判药品、定点生产药品、挂网采购药品、国家组织集中采购药品以及其他通过仿制药一致性评价药品等。

三、信息报告内容

出现不能供应、供应量不足或供应不及时等情况,难以满足医疗卫生机构临床需求的药品。主要内容包括短缺药品基本信息、短缺时间(预计短缺时间)、短缺范围及原因、现有库存量等(见附件2)。

四、有关要求

纳入监测体系的配送企业每月25日前,将本企业短缺药品信息报黑龙江省卫生健康委药政处,具体报送内容见附件2(网络监测体系完善后,可以通过网络平台报送)。当月发生的短缺药品次月仍短缺的,继续按月报送。鼓励其他药品配送企业参与短缺药品监测工作,如发现药品短缺情况可随时报送省卫生健康委药政处。省卫生健康委将根据预警监测情况及时组织开展调查,会同相关部门会商提出应对措施,有效保障短缺药品供应。

附件:1.配送企业监测哨点名单

2.药品短缺监测预警信息表

黑龙江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0年 3月24日

原文标题:关于建立短缺药品协同监测体系的通知

原文链接:http://wsjkw.hlj.gov.cn/index.php/Home/News/show/newsid/8164/navid/33/stypeid/

微信微信
朋友圈朋友圈
微博微博
上一篇:黑龙江细化关爱医务人员政策
下一篇:《关于进一步完善和落实积极生育支持措施的指导意

猜你喜欢

热门课程

2021中西医医师辅导课程 院长督查班
直播+面授
院长督查班
 
2021中西医医师辅导课程-鸣医计划
直播+面授
鸣医计划系列
 
2021中西医医师网络课程-技能冲锋班
预售网课
技能冲锋班
 
2021年中西医医师网络课程-基础夯实班
预售网课
基础夯实班
 

精品试听课预约

姓名
手机
验证码
获取
立即试听课程试听
点击右上角

微信好友

朋友圈

医考题APP

APP

医考小程序

小程序

备考交流群

备考交流

机考系统

机考系统

Copyright©1999- 北京中公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