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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药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执业药师考试办法》详解

来源: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9-03-21 11:07: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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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四 :执业药师可以评职称吗?

《执业药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第三十一条 专业技术人员取得执业药师职业资格,可认定其具备主管药师或主管中药师职称,并可作为申报高一级职称的条件。单位根据工作需要择优聘任。

问题 五:挂证处罚是什么?

对于执业药师挂证现象,此次《通知》也列出了严格处罚规定:严禁《执业药师注册证》,持证人注册单位与实际工作单位不符的,由发证部门撤销《执业药师注册证》,并作为个人不良信息由负责药品监督管理的部门记入全国执业药师注册管理信息系统。买卖、租借《执业药师注册证》的单位,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给予处罚。

其他详细信息,请见附件:国家药监局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执业药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和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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