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果推断的基本原则是我们整个公共卫生执业医师考试中比较常考的一个知识点,该知识点相对来说难度也不大。今天就来给大家分享一下因果推断的基本原则的相关内容。
具体内容如下:
1.关联的时序性
指因与果出现的时间顺序,有因才有果,作为原因一定发生在结果之前,这在病因判断中是唯一要求必备的条件。
2.关联的强度
指疾病与暴露因素之间关联程度的大小,常用OR或RR值来描述。
3.关联的可重复性
指某因素与某疾病的关联在不同研究背景下、不同研究者用不同的研究方法均可获得一致性的结论。重复出现的次数越多,因果推断越有说服力。
4.关联的特异性
指某因素只能引起某种特定的疾病,也就是说某种疾病的发生必须有某种因素的暴露才会出现。当关联具有特异性时,可增强病因果推断的说服力,但当不存在特异性时,并不能因此而排除因果关联的可能。
5.剂量反应关系
指某因素暴露的剂量、时间与某种疾病的发生之间存在的一种阶梯曲线,即暴露剂量越大、时间越长,则疾病发生的概率也越大。
6.生物学合理性
指能从生物学发病机制上建立因果关联的合理性,即所观察到的因果关联可以用已知的生物学知识加以合理解释。一般来说,能被已知的生物医学知识解释的因果假设成立的可能性大。
7.关联的一致性
指某因素与疾病之间的关联与该病已知的自然史和生物学原理相一致。有些学者认为该标准与前述的生物学合理性差异不大,故在实际分析时可以将该两条标准合并叙述。
8.实验证据
指用实验方法证实去除可疑病因可引起某疾病发生频率的下降或消灭,则表明该因果关联存在终止效应,其作为因果关联的判定标准论证强度很高。实验证据可来自人群现场试验,也可来自临床试验或基础医学实验。
以上就是我们今天同大家分享的因果推断的基本原则的知识点,希望咱们各位考生在闲暇之时多多回顾我们今天的分享,预祝大家都能考试顺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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