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报名程序
(一)现场报名:报考人员到其长期临床实践所在县(区)卫生行政部门现场报名。
(二)提交报名材料:详见“四、提交材料”。
(三)报名审核:实行各县(区)卫生行政部门初审,各州(市)卫生行政部门复审,省卫生健康委审核确认的三审制度。
(四)报名公示:各县(区)卫生行政部门将通过初审的报考人员、指导老师和推荐医师信息在报考人员长期临床实践地或学习地进行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报州(市)卫生行政部门审核,审核结束后,报省卫生健康委审核,确认通过人员在云南省卫生健康委官网及“云南中医”微信平台进行公示。
(五)领取准考证:通过材料审查、信息公示等程序,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在报名县(区)卫生行政部门缴费后领取准考证,按准考证上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考核。
六、医术专长填报说明
医术专长包括申请考核人员所使用的中医药技术方法和擅长诊治的病证范围。使用的中医药技术方法和诊治的病证范围应为对应关系,即“使用××技术诊治××病证”。医术专长还应符合“方法独特、技术安全、疗效明显”标准。
本次考核(试点)工作,仅对《中医病证分类与代码》(GB/T 15657-1995)中内科病(BN)下的肺系病类(BNF)、脾系病类(BNP)、内科其他病类(BNV)下的风湿痹病BNV070;外科病(BW)下的皮肤病类(BWP);骨伤科病(BG)下的所有病类进行考核。其它疾病暂不考核。
本次考核(试点)工作,仅对《中医医疗技术目录》中针刺类技术、骨伤类技术、推拿类技术进行考核。其它中医医疗技术暂不考核。
(一)关于填报病证范围和中医药技术方法。
1. 按照“中医疾病+中医药技术方法”模式确定申报的医术专长。中医疾病名称对照《中医病证分类与代码》(GB/T 15657-1995)(云南省2018年开考项目)(附件7)填写。中医药技术方法分内服方药、外治技术、内外兼有三类,仅限选填其中一类。选填“内服方药”或“内外兼有”类的申报者须列举常用的方剂名称(附件2、附件4相关内容应前后一致),选填“外治技术”或“内外兼有”类的申报者须对照《中医医疗技术目录》(云南省2018年开考项目)(附件8),明确外治技术类别或外治技术名称。
2. 《中医病证分类与代码》(云南省2018年开考项目)、《中医医疗技术目录》(云南省2018年开考项目)未收录的中医疾病或外治技术,今年暂不开考。
3. 各附件中涉及填写医术专长的内容和要求,已在栏目内进行简要文字提示,并可详见各附件的填表说明。
(二)关于申报中医疾病数量的规定。
对照《中医病证分类与代码》(GB/T 15657-1995)(云南省2018年开考项目)“表3 中医疾病名称与分类代码表(云南省2018年开考项目)”,可申报同一类病类5个以下相关联的疾病。
(三)关于申报外治技术数量的规定。
对照《中医医疗技术目录》(云南省2018年开考项目),可申报针刺类技术、推拿类技术、骨伤类技术中同一类技术类别下的不超过5种技术。
(四)医术专长填报举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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