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咸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公布了关于2019年度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报名工作通知,为了各位陕西省咸阳市的考生,中公医考网小编为大家搜集整理相关内容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注册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卫生计生委令第15号)》《陕西省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注册管理实施细则(暂行)》(陕卫中医发〔2018〕57号)《陕西省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报名暂行规定》(陕中医药发〔2018〕23号)和《陕西省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开展2019年度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报名工作的通知》(陕中医药发〔2019〕19号)现将2019年度全市中医医术确有专长医师资格考核报名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条件
报名人员应符合《陕西省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报名暂行规定》的各项条件。
二、申报程序
(一)网上报名
申请参加中医医术确有专长医师资格考核人员,通过“陕西省中医药管理局”政府网站(atcm.shaanxi.gov.cn),登录“陕西省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报名系统”(以下简称“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完成网上报名后,打印《陕西省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网上报名信息表》。
(二)现场确认
申请人持《陕西省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网上报名信息表》和《陕西省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申请表》(见附件)及相关书面材料,向中医医术实践活动较近满一年所在县市(区)卫健局提出考核申请,并进行现场确认。
申请人和推荐医师需同时到现场确认,填写《推荐医师承诺书》(在申请表内),并共同照相上传至报名系统。
(三)审核公示
各县市区卫健局在报名审核结束后,将辖区内审核通过的信息在指定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的,上报市卫健委。市卫健委在规定时间内对申请材料进行复审,复审通过的、在指定网站公示无异议后上报省中医药管理局。省中医药管理局审定通过的、在“陕西省中医药管理局”政府网站公示,公示无异议的,申请人可通过报名系统自行打印《准考证》。
三、报名及审核时间
(一)网上报名时间:2019年4月22日-5月12日
在规定时间内,申请人登录“陕西省中医药管理局”政府网站(atcm.shaanxi.gov.cn),进入报名系统进行报名。网上报名时间截止后,系统自动关闭,不再受理报名申请。
(二)各县市区卫健局现场确认及审核时间:2019年5月13日- 5月24日
各县市区卫健局现场确认及审核只受理网上报名的申请,具体地点由各县市区卫健局自行确定。审核通过、公示无异议的,应及时在报名系统中予以确认;逾期未确认的,系统将自动默认为“县级审核不通过”。
各县市区卫健局应及时将辖区内审核通过的报名人员信息在指定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三)市卫健委审核时间:2019年6月3日-6月14日
市卫健委审核只受理各县市区卫健局审核通过的申请。复审通过、公示无异议的市卫健委会及时将辖区内复审通过的报名人员信息在指定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四)省级审核时间:2019年6月24日-7月31日
省级审核只受理地市级复审通过的申请。审定通过的,在“陕西省中医药管理局”政府网站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将在报名系统中予以确认。
四、材料提交
申请参加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的,应当提交以下共有材料:
1.《陕西省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申请表》(根据“师承学习人员”和“多年实践人员”类型不同,请自行选择附件1或附件2);
2.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复印件;
3.“中医医术专长综述”,应包括医术的基本内容及特点描述、适应症或者适用范围、安全性(须包含禁忌症、毒副作用)及有效性的说明等(在申请表内填写);能够证明医术专长确有疗效的支撑资料(如:医学期刊、报刊发表的论文、病历资料、发明专利、县域辖区医院出具的疗效评价结论、县级及县级以上中医药行政管理部门认定的其它资料),请附在申请表后装订。
4.两名中医类别执业医师的推荐意见及承诺(在申请表内填写),推荐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原件、复印件;
5.近期免冠白底小二寸证件照4张,照片粘贴于身份证复印件上。报名系统上传的电子版照片大小不超过100kb。
(一)以师承方式学习中医的,除提供共有材料外,还应当提供以下材料:
1.经县级以上公证机构公证的跟师学习合同,跟师时间自公证之日起计算;
2.自公证之日起连续跟师学习中医满五年的证明材料(学习笔记、临床实践记录等);
3.指导出具的跟师学习情况书面评价意见及出师结论(在申请表内填写);
4.指导所在医疗机构对师承人员学习情况、职业道德、临床能力的书面评价意见(在申请表内填写)。
(二)经多年中医医术实践的,除提供共有材料外,还应提交以下材料:
1.医术渊源的相关支持材料;
2.从事中医医术实践活动满五年证明。由长期中医医术实践活动所在地县级以上中医药主管部门或者所在居委会、村委会出具,和至少十名患者的推荐(在申请表内填写)(注二者同时具备)。
(三)1999年5月1日前取得中医师(士)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经多年中医医术实践的,除提供共有材料外,还应提交以下材料:
1.医术渊源的相关支持材料;
2.当年中医师(士)专业技术职称证原件和复印件;
3.从事中医医术实践活动满五年证明(共3项),仅需提供第(3项)至少十名患者的推荐证明(在申请表内填写)。
(四)取得本省《乡村医生执业证书》人员,经多年中医医术实践的,除提供共有材料外,还应提交以下材料:
1.医术渊源的相关支持材料;
2.《乡村医生执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3.从事中医医术实践活动满五年证明(共3项),仅需提供第(3项)至少十名患者的推荐证明(在申请表内填写)。
(五)已经取得本省《传统医学师承出师证书》的人员报名,除提供共有材料外,还需提供以下材料:
1.《传统医学师承出师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2.继续跟师学习满两年的证明材料,由指导或所在医疗机构提供书面证明(在申请表内填写)。
(六)已经取得本省《传统医学确有专长证书》的人员,经多年中医医术实践的,除提供共有材料外,还应提交以下材料:
1.医术渊源的相关支持材料;
2.《传统医学确有专长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3.从事中医医术实践活动满五年证明(共3项),仅需提供第(3项)至少十名患者的推荐证明(在申请表内填写)。
以上资料凡涉及原件的,经县市区卫健局审核确认后退还申请人。复印件(统一为A4规格)应由申请人注明与原件一致并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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