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现役军人。
(2)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读非2023届毕业生,其中:全日制在读的学生(除2023年应届毕业生外)不得报考。非全日制在读的学生报名时,应如实填写在读学习经历,并保证聘用后可全职在岗工作。连云港市海州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将根据岗位工作要求,对非全日制在读的报考者情况进行鉴别。如报考者虚报、瞒报、漏报在读学习经历或具体学习形式,影响资格审核的,将取消报考资格、终止聘用程序或取消聘用。
(3)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事业单位的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岗位;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的,不得应聘到岗后形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类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4)《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于2020年3月13日起施行,根据其后发布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被聘用到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且在2023年11月10日前3年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册)人员。
(5)2023年11月10日前,5年服务期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或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
(6)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五、考试
(一)考试方式
岗位代码wj01-wj02的岗位采取直接面试的方式;岗位代码wj03-wj37的岗位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笔试、面试由连云港市海州区卫生健康委员会统一组织。
(二)笔试
1.笔试内容:岗位所需的卫生专业理论知识。
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连云港市海州区卫生健康委员会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假借事业单位考试命题组、考试教材编委会、管理部门授权等名义举办的有关事业单位考试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应聘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2.笔试采取闭卷答题形式进行,试卷满分100分,笔试成绩合格线为50分。
3.笔试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
4.应聘人员应携带准考证和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到考点参加笔试,笔试为全程封闭考试,考试期间不得提前交卷、退场。
5.笔试成绩以百分制的形式在海州区人民政府网、原报名平台公布,应聘人员可凭身份证号或准考证号查询。
(三)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工作由连云港市海州区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
1.wj01-wj02岗位报名成功人员直接参加资格复审;wj03-wj37岗位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和各招聘岗位拟招聘的人数,在3:1的范围内确定资格复审人选(末位成绩并列的,一并参加)。
2.资格复审时应聘人员须提供本人身份证、相关证书、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其中:普通高校2023年毕业生已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须提供就读院校盖章的《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等)的毕业生须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国(境)外留学人员须提供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3.请进入资格复审范围内的应聘人员,以及其他笔试成绩排名较前的人员,要保持报名时填报的联系方式畅通,以便招聘单位通知资格复审或递补,联系不到者或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者视为自动放弃。
4.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岗位代码wj03-wj37岗位如有复审不通过等原因出现缺额的,在应聘同一岗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被取消面试资格者如对资格复审有异议,可在收到通知后3个工作日内向连云港市海州区卫生健康委员会陈述申辩。通过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将在海州区人民政府网公布。
(四)面试
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入面试,入围面试人员的姓名、笔试成绩及排名将在海州区人民政府网公布,入围面试人员名单公布后不再递补。
1.面试形式和内容:采用结构化面试的形式,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综合知识、业务能力、沟通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仪容仪表等。
2.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面试没有形成竞争的岗位,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已经形成竞争的岗位,面试合格分数线为50分。面试成绩由现场工作人员通知应聘人员。
3.面试时间和地点:见面试通知书。
(五)总成绩计算方法及公布
岗位代码wj01-wj02的总成绩=面试成绩×100%;
岗位代码wj03-wj37的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总成绩,总成绩按四舍五入法保留两位小数。面试成绩、总成绩及排名,于面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海州区人民政府网公布。
六、考察体检
考试结束后,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根据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按1:1的比例确定考察体检人选。如总成绩相同,面试成绩高者参加考察体检,如面试成绩仍相同,由连云港市海州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对成绩相同的人员组织加试,加试方式另定。考察体检由连云港市海州区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考察工作按照《连云港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实施办法(试行)》规定组织实施;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入围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及要求参加体检,视作放弃体检资格。
七、公示
连云港市海州区卫生健康委员会根据考试总成绩、考察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海州区人民政府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学历、专业、毕业院校、现工作单位,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
因应聘人员考察或者体检不符合要求,拟聘用人员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拟聘用人员明确放弃聘用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由连云港市海州区卫生健康委员会提出是否递补的意见,报连云港市海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如递补,在该岗位的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如遇同分,处理方式同上)。
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应聘人员如无正当理由放弃聘用资格的,连云港市海州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可以在名单公示结束后的1年内取消其再次应聘本部门的资格。
八、聘用备案
经公示无异议的人员,由招聘单位按规定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并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聘用审批后不再进行递补。
被聘用人员与原单位签有劳动或聘用合同以及其他协议的,由应聘人员本人在规定的期限内自行负责处理。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逾期没有报到或未能办理聘用手续的,作自动放弃处理。
拟聘用人员与招聘单位订立3年以上(含试用期)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不含规培期)。
九、招聘工作纪律
应聘人员在报名、考试、体检、考察过程中或聘用后查实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第二章的规定进行处理。
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在招聘工作中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第三章的规定进行处理。
十、监督和举报
(一)连云港市海州区纪委监委派驻第三纪检监察组对本次招聘工作实施全程监督,监督电话:0518-85218015。
(二)连云港市海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接受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举报,举报电话:0518-85605615。
十一、本公告未尽事宜由连云港市海州区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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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连云港市海州区卫生健康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2023年公开招聘编制内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表(12).xls
连云港市海州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3年4月23日
原标题:连云港市海州区卫生健康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2023年公开招聘编制内卫生专业技术人员
文章来源:http://www.lyghz.gov.cn/lyghzqrmzf/tzggg/content/cbc22ed2-8b4c-47ba-b003-834956eb9d8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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