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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下半年四川广元市剑阁县卫生健康局招聘卫生事业单位人员35人公告

来源:剑阁县人民政府
2022-11-03 14:38: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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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面试

1.方案制定。面试工作由剑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剑阁县卫生健康局负责。面试实施方案由主管部门负责制定报剑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后实施。面试方式由主管部门会同招聘单位根据招聘岗位特点确定,并在面试资格审查时通知应参加面试的考生。

2.资格审查。根据参考人员笔试总成绩和具体招聘岗位的招聘名额,按3: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资格审查的人员。与最后一名资格审查人员笔试总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进入资格审查人员。

(1)资格审查的时间、地点及人员名单提前5个工作日在剑阁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cnjg.gov.cn/)公布,不再另行通知,请报考者注意查询。

(2)参加资格审查的人员应准备《报考信息表》2份、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以及其他与报考资格相关的证书、证明原件和复印件1份,在编在职报考者须按人事管理权限提供主管部门或工作单位书面同意报考证明。其中:2023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取得毕业证书前)参加资格审查,需提供学生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就读院系及专业等情况的证明原件,其最终是否符合报考岗位的学历和专业资格条件,以报考者毕业时取得的有效毕业证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为准;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证件(证明)以及未按时参加资格审查则视为自动放弃资格。资格审查中因不符合招聘条件等原因而产生的空额,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人员参加资格审查。

(3)资格审查分两批进行。第一批(第一天上午8:30—12:00,下午2:30—4:30)审查网上公布的应参加资格审查人员;第二批(第二天上午8:30—12:00,下午2:30—4:30)审查递补参加资格审查人员,递补者由主管部门在第一天资格审查结束后通知其在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资格审查。因联系电话不畅通等自身原因导致不能按时参加递补资格审查的报考者,视为自行放弃,责任自负。

3.面试通知。通过资格审查并按照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文件规定缴纳80元面试费的报考者,领取面试通知书,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面试当日,请携带面试通知书、本人有效身份证到考场候考。逾期不到者则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由此出现的空缺不再递补。因考生缺考等原因导致面试实际开考比例低于3:1时,仍视为有效比例。

4.成绩公布。考生的面试成绩当场宣布,并由考生本人签字确认。

(四)考试成绩公布

面试工作结束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于剑阁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cnjg.gov.cn/)公布实际参加面试人员的考试成绩(含笔试成绩、政策性加分、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及排名)。

六、体检

(一)体检人员确定

根据招聘名额,按照考生考试总成绩,由剑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剑阁县卫生健康局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如考试总成绩相同且无法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则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如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相同,则安排加试,然后根据加试成绩排序。

(二)体检项目和标准

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等规定执行。其中,乙肝检测项目按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要求执行。

(三)体检时间和地点

体检由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在指定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时间、集合地点及人员名单和面试人员考试总成绩同时公布。未按规定参加体检的人员,视为自动弃权。

(四)复检及递补

初次体检不合格者,本人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之日起7日内申请复检1次。复检在主管部门指定的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因考生自动弃权或体检不合格等原因产生的空额,按照该岗位参加面试考生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体检人员,递补仅限一次。

(五)体检费用

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报考者承担。

七、考察

主管部门、招聘单位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心理调适能力、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方面进行考察,并对其与报考相关的人事档案等材料的真实有效性和报考资格进行核实确认。考察中,如发现其不符合报考条件则取消资格,责任由考生自负。因考察不合格而产生的空额,不再递补;因考生主动放弃而产生的空额,按照该岗位已参加面试人员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进行体检和考察,递补仅限一次。

八、公示

考试、体检、考核合格者,由主管部门会同招聘单位进行审查,经审查合格的确认为拟聘用人员,在剑阁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cnjg.gov.cn/)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毕业院校、专业、学历、考试成绩等,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举报者请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其拟聘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予聘用,但一经核实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公示之日起,因各种原因产生的空额,均不再递补。

九、办理聘用手续

经公示无异议者,由主管部门通知其报送相应材料并负责对报考人员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查,汇总后将拟聘用人员的相关材料报剑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确认后,取得聘用人员资格。用人单位凭剑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确认文件,通知取得聘用资格的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单位报到,签订聘用合同,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聘用等手续。逾期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材料者以及通过剑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确认后未按规定时间报到办理聘用手续者,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聘用人员资格。

十、相关事项提示

(一)考生应树立诚信考试光荣、违纪舞弊可耻的理念,遵守公告,公平竞争,正确面对考试结果。

(二)建议报考者报名时登记备用联系方式,在招聘期间不变更联系电话号码,并保持通讯畅通。因无法与报考者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行负责。

(三)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我县未举办、未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四)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出现的不符合招聘相关条件的报考者,将取消报考(聘用)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五)按照本公告招聘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最低服务期限5年,从聘用合同生效之日起计算,聘用合同应明确违约责任和相关要求。在最低服务期限内,其他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将其借出或调走。

(六)拟聘人员须执行国家规定的试用期制度。

(七)如因相关地区防疫规定,报考人员不能参加招聘相关程序或不能及时到岗,则视为自动放弃,岗位空缺按照本公告相应环节规定递补。

十一、纪律与监督

有关单位和工作人员在公开招聘中,应确保信息、过程、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聘用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凡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第6号令)第三十条和考风考纪规定,特别是不按公告规定进行资格审查的,按原省人事厅、省监察厅印发的《四川省人事考试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办法(试行)》和原人事部第6号令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等规定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给予政纪党纪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二、资格审查、政策咨询及监督电话

本公告中涉及的招聘岗位、招聘条件、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核等事宜,请向主管部门咨询。未尽事宜,由剑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资格审查、政策咨询电话:

剑阁县卫生健康局:0839-6602836

剑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39-6601296

剑阁县人事考试中心:0839-6601300

监督电话:

剑阁县监察委:0839-66009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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剑阁县公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剑阁县2022年下半年公开招聘卫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条件一览表

剑阁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免收笔试费相关规定

剑阁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笔试加分相关规定

剑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剑阁县卫生健康局

2022年11月3日

原标题:剑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剑阁县卫生健康局 关于2022年下半年公开招聘卫生事业单位 工作人员的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cnjg.gov.cn/new/detail/2022110309073830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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