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考试开考比例
本次考试开考比例为2:1(报名交费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
四、考试
本次招聘考试分综合测试和专业测试两部分,均以笔试方式进行。
(一)笔试时间:2022年9月17日(星期六)。笔试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考生务必于2022年9月14日9:00至9月17日9:00前,登录呼伦贝尔人才网(网址:www.hlbrrc.com.cn)自行打印准考证。考生参加笔试时必须携带本人二代身份证(有效期限内临时身份证、护照、社会保障卡)和准考证。
(二)考试科目:上午综合测试科目为《综合素质测试》,主要测试应聘者基本素质能力,一张试卷,满分100分,综合测试总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30%。综合测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四舍五入)。
下午专业测试科目为《医学基础知识及专业能力测试》,主要测试应聘者医学基础理论及专业能力水平,按临床医学、护理学、医学检验、预防医学、药学、中医学、蒙医学七类进行,一张卷,满分100分,专业测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70%。专业测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四舍五入)。
(三)应聘“蒙汉兼通”岗位人员的笔试《综合素质测试》试卷为蒙古语言文字(部分内容加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试卷,《医学基础知识及专业能力测试》为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试卷。
应聘“非蒙汉兼通”岗位人员,《综合素质测试》《医学基础知识及专业能力测试》为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试卷。
(四)政策加分:蒙古族、达斡尔族、鄂温克族、鄂伦春族应聘人员在综合测试成绩上加2.5分。请考生认真填写《报名表》,凡因个人错填民族信息导致没有加分的,不再进行加分。
(五)考试总成绩的计算方法
考试总成绩=(综合测试成绩+政策加分)×30%+专业测试成绩×70%。
考试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四舍五入)。
(六)公布考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适时在呼伦贝尔人才网上公布,考生只能查询本人成绩信息。
(七)考试总成绩设置最低合格分数线50分。未达到考试总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的或只有一科成绩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五、资格复审
(一)资格复审时间、地点、需携带的证件、证明、相关规定要求等详细内容,提前在报名网站上公告。
在考试总成绩合格分数线上的应聘人员中,按照每个岗位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和该岗位计划招聘人数,等额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范围。招聘计划内同一岗位末位总成绩出现并列情况,并列人员以专业测试成绩高低排序。专业测试成绩也相同的,再另行加试综合知识笔试确定。
(二)资格复审要求
1.进入资格复审的应聘人员须按照资格复审通知要求,携带相关证件在规定日期内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未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意且未在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的,按自动放弃处理。
2.应聘人员参加资格复审时需提交以下材料:
(1)《报名表》(一式两份);
(2)本人二代身份证(有效期限内临时身份证、护照、社会保障卡)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和复印件以及应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3)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下载打印《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以二学位专业应聘者须从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http://www.cdgdc.edu.cn)下载打印二学位专业认证报告;
(4)应聘人员属于机关或事业单位列编人员的,须提交本人所在单位同意应聘的证明;其他签有劳动合同(聘用合同)的,须提交本人所在单位同意应聘证明;
(5)应聘“项目人员”岗位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须提供服务项目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或旗市区及以上主管部门出具的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大学生退役士兵须提供士兵退役证原件及复印件。
3.资格复审将重点审核应聘人员所填报的信息是否真实准确。凡不符合应聘条件的,一律取消招聘资格。
4.对资格复审后出现缺额的岗位,在考试总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上,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等额进行递补,由用人单位电话通知递补人员参加资格复审递补。1日内若出现3次以上未能电话联系上考生的情况,视为自动放弃。
5.资格复审及递补后,合格人员进入体检、考察环节,并在呼伦贝尔人才网上公布。
六、体检与考察
(一)体检由呼伦贝尔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组织实施。体检在指定的医疗体检机构进行。体检项目、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的通用标准和操作手册执行。体检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二)应聘人员放弃体检、体检不合格或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重要病史等导致体检结果不实的,取消聘用资格。
(三)体检环节出现缺额的岗位,在考试总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上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顺序依次等额进行递补。
(四)考察工作在体检完成后进行。考察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考察。应聘人员考察不合格,经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研究确定,可取消其聘用资格。
(五)考察环节出现缺额的岗位,在考试总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上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顺序依次等额进行递补。
七、公示和聘用
(一)对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呼伦贝尔人才网进行公示。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期限为5个工作日。有反映问题人员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
(二)公示期间,对于反映应聘人员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问题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三)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且人事档案通过审查的拟聘用人员,按管理权限办理有关聘用手续。
(四)本次公开招聘拟聘用人员一经公示不再进行递补。
(五)拟聘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聘用资格:应届毕业生未能如期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办理聘用备案手续前,已被其他机关事业单位新录(聘)用的(以备案或批准文件为准)以及录取为全日制学生的;试用期间或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在公开招聘过程中有信息不实、条件不符、弄虚作假等影响聘用的。如遇特殊情况,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议定。
(六)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
(七)在公开招聘所有环节中,考生务必保持通讯畅通,若因考生个人原因导致出现未能联系上考生的情况,按自动放弃处理,取消其相应资格。
八、纪律和监督
(一)应聘人员在本次招聘工作中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
(二)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的任何阶段及试用期间发现应聘者与应聘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其相应资格。对违反规定的已聘人员,一经查实,解除聘用合同。
九、其他
(一)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班。
(二)本次公开招聘工作有关程序、步骤、要求如因呼伦贝尔市疫情防控工作需要作出调整,届时将在呼伦贝尔人才网发布公告,请考生随时关注并严格按照本人工作生活居住地及呼伦贝尔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控工作指挥部发布的有关通知、通告、公告要求执行。请考生注意做好自我健康管理,以免影响考试。因不符合健康管理要求或呼伦贝尔市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导致无法参加考试等环节的,后果自行承担。
本公告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国家、自治区有关规定执行。
政策咨询电话:0470-8230367(学历、专业等其他资格条件咨询请拨打岗位信息表后政策咨询电话)。
网上报名资格初审咨询电话:0470—8233725、0470—8246139。
技术咨询电话:0470-8270899。
监督举报电话:0470—82138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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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呼伦贝尔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岗位信息表(项目人员岗位)
2022年呼伦贝尔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岗位信息表(普通岗位)
呼伦贝尔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8月15日
原标题:2022年呼伦贝尔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hlbrrc.com.cn/NoticeShow.aspx?id=71f1888b-ca6f-4690-a35f-efc34bd478f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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