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发布体检公告
体检公告由兴业县卫生健康局发布在兴业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告内容包括人选名单、体检时间、地点、体检注意事项。
(三)体检组织机关及体检标准
体检由兴业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兴业县卫生健康局负责组织。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体检须到县级以上具有规定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完毕,主检医生应当审核体检结果并签名,医疗机构加盖公章。
对《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中的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安排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安排当场复检。报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经批准后进行复检。体检实施机关和体检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应对复检项目严格保密。原则上,非当日当场复检的项目,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按《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的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
已经怀孕或疑似怀孕的考生,应在体检前向体检实施机关提出书面申请,由体检实施机关安排孕检,经确诊怀孕后,延缓所有项目体检。
考核、体检不合格的,不能确定为聘用人选。空缺岗位可按考核评价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七、公示和审批
兴业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兴业县卫生健康局根据报名人员的考核成绩、体检结果和考核情况,提出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玉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7日。
公示结果无异议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管理权限报兴业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应暂缓审批,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八、聘用及待遇
通过考核计分、考核、体检、公示程序,经兴业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同意聘用后,由兴业县人民医院与受聘人员依法签订5年以上聘用合同(含试用期,试用期一般为3个月,但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且受聘人员在用人单位服务期不得少于5年。兴业县人民医院凭兴业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聘用通知文件到编制部门办理入编手续。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聘用人员按国家和自治区的有关规定享受兴业县事业单位同类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
九、纪律监督
公开招聘人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做到政策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招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和社会各界监督。对招聘过程工作中的违法违纪行为,依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监督电话:
0775—3768826 (兴业县纪委监察委驻兴业县卫生健康局纪检监察组)
0775—3910858 (兴业县纪委监察委驻兴业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纪检监察组)
十、其他事项
根据当前疫情防控工作的要求,考生在报名、体检等相关环节须按疫情防控的有关规定(如佩戴口罩、测温、出示健康码等)进行。
十一、本招聘公告由兴业县卫生健康局负责解释,兴业县人民医院负责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专业等岗位资格条件方面的问题解释。
咨询电话:
0775—3773625 (兴业县卫生健康局办公室)
0775—3771955 (兴业县人民医院人事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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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兴业县2022年通过直接考核方式公开招聘兴业县人民医院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计划表.xls
2. 兴业县2022年通过直接考核方式公开招聘兴业县人民医院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xls
兴业县2022年公开招聘医疗卫生单位
专业技术人员领导小组
2022年8月9日
原标题:兴业县2022年通过直接考核方式公开招聘兴业县人民医院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rsj.yulin.gov.cn/tszl/rsrc/sydwzk/t12940152.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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