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考试与资格复审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成绩采取百分制,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综合成绩保留两位小数,尾数四舍五入)。拟聘用人员综合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
1.笔试
(1)笔试时间:2022年8月26日9:00-11:00,具体地点以《笔试准考证》为准。
(2)命题和阅卷:由县招聘领导组委托专业机构组织实施。
(3)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总分为100分。考试时间为120分钟。
(4)笔试内容为:
《科目一》:内容包括政治经济理论、时事政治、法律常识、科技人文知识、公文写作常识等;
《科目二》:内容包括言语理解与表达、判断推理、数量关系、资料分析等。
(5)考生须按准考证上指定的时间、地点及要求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考生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以及疫情防控有关证明,证件、证明不全的不得参加考试。身份证过期、丢失的请及时到公安机关办理临时身份证。
(6)笔试结束后进行雷同卷甄别,严肃处理作弊人员。
(7)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用书,不举办任何形式的培训班。
2.资格复审
对通过笔试进入面试的人员进行资格复审。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计划招聘岗位数1:3的比例依次确定参加面试资格复审的人选;人数未达1:3的按实有人数确定,若入围成绩最后一名出现并列,并列人员同时进入资格复审。资格复审人员名单、时间及地点在大宁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资格复审时,须由考生本人到现场进行资格复审,提供报考岗位资格条件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居民身份证(含港澳居民、台湾同胞需提供台湾居民往来大陆通行证或台湾居民居住证)、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档案存放证明,从业(职业、执业)资格证书,以及报名表、学信网学历和学籍证明等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除按上述要求外,下列人员还要求提供以下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1)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2)已就业的还须出具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须出具所在单位具有人事管理职能的主管部门同意报考意见);
(3)应聘人员毕业院校按照一级学科发放毕业证的,还需提供学校出具的专业证明及在校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
(4)大学生村官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的,应提供合格证书;暂时未领取合格证的,下载并填写《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审核表》(见附件2),由服务所在地和县以上派出主管部门加盖公章确认(大学生村官由市、县两级组织部门审核盖章,“教师特岗计划”项目人员由省教育厅盖章,“三支一扶”项目人员由团省委或省人社厅盖章,“西部计划”项目人员由团省委盖章,“农业技术推广服务特设岗位”计划项目人员由服务地县级人社局和市农业农村局审核盖章,“政府购买基层公共服务岗位”人员由服务地县级人社局和市人社局盖章)。
退役军人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的,须提供退伍证、当地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政府购买服务基层岗位人员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的,须提供政府购买服务劳动合同、终止劳动合同证明书及考核合格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
(5)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所报岗位资格条件不符以及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复审的,取消该应聘人员参加面试的资格。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资格复审期间,若取得面试资格复审的人员确认放弃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按照岗位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资格复审人选。资格复审结束后,按资格复审合格的实际人数确定参加面试人选,缺额一律不再递补。
3.面试
(1)面试前在大宁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布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公告面试的时间、地点、内容、方法及要求等。
(2)面试对象为资格复审合格人员。
(3)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时间为10分钟(思考时间包括在内)。重点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组织协调能力、人际沟通能力、计划能力、决策能力、应变能力等。
面试成绩总分100分,占招聘总成绩的40%。面试成绩与笔试成绩权重相加为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最后一名出现并列,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体检、考察人选;如笔试成绩仍相同,采取加试(面试)的办法,按面试加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进入下个环节人选。参加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招聘岗位数,不能充分体现“竞争、择优”原则的招聘岗位,拟聘人员综合成绩须达到70分。
(4)为确保面试工作的公平、公正,成立面试考官小组。考官小组7人,全部为外聘专业人员。每个考官小组设主考官1人,主持本组面试工作。面试关键环节全程录音摄像。
面试成绩、综合成绩于当天公布。
(三)体检和考察
依据笔试和面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人选。体检、考察由县招聘领导组在规定的时间内统一组织实施。
1.体检:参加体检人员须持与本人报名时一致的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或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到指定地点进行体检。体检费用自理。
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安排在具有体检资质的县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结论不合格需要复检的,考生应于收到体检结论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提出申请,应安排在具有体检资质的同一级别或上一级别的另一家医院复检。招聘单位、参加体检的应聘人员及家属对复检结果仍有疑义的,承担复检的医院应组织相关专家进行会诊,做出最终结论。对因怀孕不能全部完成体检项目的,按国家相关政策执行。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同放弃资格。
2.考察:主要对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及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进行考察。
应届毕业生主要考察应聘者在校期间的学习情况、平时思想政治表现等,原则上以学校毕业鉴定等证明材料为准。已就业的毕业生,可由单位出具应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现、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材料。未就业的应聘者由社区或村委会出具其遵纪守法、思想政治表现等证明材料。对证明材料有疑义的,可以电话回访、函件征询或派人到应聘者所在毕业院校、社区、村委会进行实地调查。同时要对报考者提供的报考信息的真实性和档案进行复审、审核,对考生的应聘资格进行再次确认。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考察并提供个人档案的人员,视同放弃资格。
体检、考察不合格的不得聘用。因考生自动放弃体检、考察或体检、考察不合格形成的空缺岗位,根据岗位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序,按岗位招聘名额1:1的比例依次递补体检考察人选。
(四)公示
根据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大宁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五)聘用与待遇
1.公示期满,拟聘用人员经县招聘领导组审核同意后,填写《山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登记表》,由县委编办、县委组织部或县人社局、县财政局等部门办理有关手续,用人单位法人代表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确定人事关系。
2.所聘人员实行聘用制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般为3至6个月。初次就业的人员与招聘单位订立的聘用合同期限为3年以上的,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关系。
3.受聘人员享受应聘事业单位所在岗位相关待遇,实行五年服务期承诺制。
考生应诚信报考。对进入体检、考察及以后环节提出放弃的,接到聘用通知后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时间内持相关材料报到的,取消其相应的资格,并记入诚信档案。
五、注意事项
(一)整个招聘过程的具体事宜均在大宁县人民政府网站(网址:www.daning.gov.cn)进行公告和通知,请考生随时关注,否则责任自负。
(二)考生提供的电话等联系方式要确保畅通,及时接听,否则责任自负。
(三)准考证自行下载打印后,考生应妥善保管,参加招聘的各个环节均需携带准考证、身份证。
(四)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敬请广大考生提高警觉,切勿上当受骗。
六、咨询、监督电话
本次公开招聘政策和具体事宜咨询县人社局。
联系电话:0357-3421543 0357-7725093
监督电话:0357-7722797
电话接听时间为招聘期间工作日的工作时间。
本方案未尽事宜,由县招聘领导组研究决定,并负责解释。
附件查看>>>
附件1:大宁县事业单位2022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xls
附件3:大宁县事业单位2022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健康管理信息承诺书.docx
大宁县事业单位
2022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领导组办公室
2022年8月8日
原标题:大宁县事业单位 2022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daning.gov.cn/contents/882/112352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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