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考试安排
本次招募拟采取面试的方式择优招募。面试环节设置面试合格分数线(60分),考生面试成绩低于该分数线的,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一)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时间:2022年8月10日8:00开始。
资格复审地点:成都市青白江区文体中心B区一楼会议室(成都市青白江凤凰西六路)
资格复审所需材料:
(1)网上报名时的《应聘资格审查表》;
(2)本人身份证、户口薄(原件及复印件);
(3)本人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专科及以上学历需要同时提供《教育部学历证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指定的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机构出具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学信网注册下载,须在有效期内);
(4)离校未就业的省内普通高校2021届医药卫生类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毕业生须提供社保缴费清单;
(5)户籍在脱贫地区、民族地区的,或脱贫家庭、低保家庭和零就业家庭的毕业生,须提供相关印证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及应试要求参加资格复审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弃权。报考人员应对提交的材料和信息负责。
(二)面试
1.面试时间:2022年8月10日10:00开始
2.面试地点:成都市青白江区文体中心B区一楼会议室(成都市青白江凤凰西六路)。
3.面试方式: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面试主要测试招募者的职业认知度、综合素质、心理适应能力等。
若面试地点有调整,将于8月9日在成都市青白江区人民政府门户网(http://www.qbj.gov.cn)“公示公告”栏进行公布,请随时关注。
八、体检
(一)根据面试成绩(折合分数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按考生所报岗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体检人员名单将于8月12日在成都市青白江区人民政府门户网(http://www.qbj.gov.cn)“公示公告”栏进行公示。
体检时间:2022年8月15日-8月16日8:00开始;体检地点:青白江区人民医院门诊部三楼健康体检中心。
(二)进入体检人员由招募单位公示体检人员名单并组织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及《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进入体检人员承担。
进入体检人员初次体检不合格或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起两日内申请复检。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因进入体检人员未按要求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额,应按照该招募岗位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一次。
九、公示
体检合格者由区卫健局、区教育局确定为拟聘人员,在成都市青白江区人民政府门户网(http://www.qbj.gov.cn)“公示公告”栏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由招募单位取消该拟聘人员的拟聘资格,出现的空额进行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十、岗前培训
针对被招募者的专业背景、实践经验等,围绕岗位所学知识、技能及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要求等内容开展岗前培训。培训时间:2022年8月24日。
十一、聘用及报到
(一)考生按照考核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选择服务单位岗位(各医疗卫生单位或各中小学校),拟聘人员应在招募单位规定的时限内向用人单位报到。未经招募单位同意,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因上述原因产生的空额,不再递补。
(二)凡被聘用的人员,按国家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予以解聘。
(三)招募计划完成后,用人单位及时与招募人员签订志愿服务协议。
十二、政策保障
(一)服务期间待遇
1.待遇保障。项目人员服务期间待遇水平可参照我区“一村一大”“农村特设教师岗位计划”“基层卫生机构大学生支医计划”人员待遇水平确定。
2.工龄计算。项目人员服务年限计算为工龄,参加工作时间按其到招募单位报到之日起算。到基层单位的,计入基层服务年限。
3.中途退出。项目人员在服务期内因个人原因提出终止服务协议申请的,经用人单位同意后可安排退出。
(二)就业支持政策
1、报考事业单位加分。在镇(街道)及以下(含社区)服务满2周年且年度考核合格的,报考事业单位时,笔试总成绩(公共科目笔试与专业知识笔试按比例折合后的笔试成绩,下同)加4分,服务满3周年且年度考核合格的,笔试总成绩加6分;在其他机构服务满2周年且年度考核合格的,报考县级及以下事业单位时,笔试总成绩加4分,服务满3周年且年度考核合格的,笔试总成绩加6分。按本方案规定享受服务基层项目政策性加分考入事业单位的人员再次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不再享受本项加分政策。
2.考核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服务满3周年且年度考核合格的,结合岗位空缺情况和岗位聘用条件,符合考核招聘条件的可考核招聘到服务所在各区(市)县的镇(街道)事业单位工作。
3.聘用为事业单位编外工作人员。服务满3周年且年度考核合格的,用人单位可根据需要,在各区(市)县统筹指导下,同等条件优先聘用为编外工作人员,依法与其建立劳动关系,并签订劳动合同。
4.报考规范化培训加分。服务满1周年且年度考核合格的医药卫生类专业项目人员,报考我市住院医师、护士、医疗机构药师规范化培训时,向所报考的培训基地提出书面申请,经规范化培训基地核实后,对其招收考核总成绩加5分。
5.职称评定优先。医药卫生类专业人员在镇(街道)和基层社区医疗卫生机构的服务时间,计算为晋升副高级职称前到基层累计服务时间。经过规范化培训的全科医生,可按规定参加中级职称考试。对符合国家执业医师资格考试规定的人员,凭考核合格证明,由各区(市)县卫健行政部门协助办理参加考试手续。
6.助学贷款代偿。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符合相应条件的,可享受相应的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政策。
7.享受应届毕业生相关政策。参加公卫特别岗项目前无工作经历的人员服务满3周年且年度考核合格的,两年内参加机关和企事业单位招录(聘)、自主创业、落户等方面可同等享受应届毕业生相关政策。
8.应急岗位报考事业单位加分。在镇(街道)及以下(含社区)服务满1周年且年度考核合格的,报考事业单位时,笔试总成绩(公共科目笔试与专业知识笔试按比例折合后的笔试成绩,下同)加2分;在其他机构服务满1周年且年度考核合格的,报考县级及以下事业单位时,笔试总成绩加2分。按本方案规定享受服务基层项目政策性加分考入事业单位的人员再次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不再享受本项加分政策。
9.应急岗位考核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结合岗位空缺情况和岗位聘用条件,符合考核招聘条件的可考核招聘到服务所在各区(市)县的镇(街道)事业单位工作。
十三、纪律与监督
招募单位和工作人员在招募过程中,应确保信息、过程、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聘用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进行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为保证我区招募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招募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监督举报电话:中共成都市青白江区纪委监委派驻区卫健局纪检监察组028-60302286)。
咨询电话:028-69268060(区卫健局)
电话咨询时间:工作日09:00-12:00,13:00-17:00
相关网站:
报名:成都人事考试网:cdpta.cdhrss.chengdu.gov.cn。
查询:成都市青白江区人民政府门户网http://www.qbj.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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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成都市青白江区面向社会公开招募公共卫生特别服务岗人员岗位表
2022年成都市青白江区公开招募公共卫生特别服务岗志愿者疫情防控须知
成都市青白江区卫生健康局
2022年8月1日
原标题:成都市青白江区2022年面向社会公开招募公共卫生特别服务岗人员的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qbj.gov.cn/qbjq/c137429/2022-08/01/content_30596d454ac647258c96498cd2a9a5c3.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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