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检项目、标准和要求参照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及《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文件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进入体检人员自行承担。
体检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复检由区卫健局指定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三级甲等综合性医院进行。
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或本人放弃等出现的缺额,可在参加笔试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递补人员,递补1次。
(四)公示
体检结果及拟招募人员名单在成都市成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chenghua.gov.cn)“政务公开”-“公示公告”栏公布,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招募条件的,不予招募。
(五)确定岗位及签订协议
招募完成后,根据工作需要,由区卫健局、区教育局统筹安排招募人员确定岗位,并指导相关用人单位及时与招募人员签订志愿服务协议。
(六)岗前培训
由相关用人单位对招募人员开展岗位培训。
(七)正式上岗
招募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限内到用人单位报到。未经用人单位同意,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招募资格,因此产生的空额不再递补。
八、政策保障
服务期间待遇水平、社会保障、工龄计算等待遇和就业支持政策参照成都市2022年公共卫生特别服务岗志愿者招募相关规定执行。
九、纪律与监督。
招募单位和工作人员在招募过程中,应确保信息、过程、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聘用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并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为保证我区招募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招募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监督举报电话:成华区纪委监委驻区卫健局纪检监察组:028-84361163)。
十、特别提示
(一)因疫情动态变化,请报考考生随时关注成都市成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chenghua.gov.cn)“政务公开”-“公示公告”栏招募工作安排。因报考考生不主动、不及时、不按要求登录相关网站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面试、资格审查、体检、递补、培训、上岗的,责任自负。
(二)请报考考生确保网上报名时所留联系方式必须准确无误,在公开招募期间应保持通讯畅通。联系方式变更后,请主动告知成都市成华区卫健局(联系电话:028—84314122)。因无法与考生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三)招募过程中各个环节严格落实疫情防控相关措施。考生务必认真阅读成都市成华区卫生健康局2022年公共卫生特别服务岗招募疫情防控须知(附件2)。
(四)本公告及未尽事宜由成都市成华区卫生健康局负责解释。
成都市成华区卫生健康局咨询电话:028-84314122
附件:
2.成都市成华区卫生健康局2022年公共卫生特别服务岗疫情防控须知
成都市成华区卫生健康局
2022年8月1日
原标题:成都市成华区卫生健康局2022年公共卫生特别服务岗志愿者招募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chenghua.gov.cn/chqrmzfw/c144208/2022-08/01/content_f0b97943f94b434ca8725e6e52e1f337.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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