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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包头市东河区事业单位招聘293名工作人员简章

来源:东河区人民政府
2022-08-02 09:07: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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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包头市东河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

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根据工作需要,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中共包头市委组织部、包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转发<内蒙古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的通知》(包人社办发〔2022〕14号)相关要求,包头市东河区事业单位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特制定本简章。

一、招聘计划

2022年包头市东河区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正式列编工作人员 293人。具体情况详见《2022年包头市东河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以下简称《招聘岗位表》,见附件1)。

二、招聘条件

(一)招聘范围及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自觉维护民族团结进步;

4.品行端正,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5.年龄在18周岁以上(2004年7月31日及以前出生的),35周岁以下(1987年8月1日及以后出生的),以身份证登记的出生日期为准。部分招聘中级及以上职称的岗位以及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年龄可适当放宽,详见《招聘岗位表》;

6.具备应聘岗位所要求的学历、专业、年龄及岗位要求详见《招聘岗位表》;

7.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8.报考定向招聘岗位的,要符合定向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

9.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定向岗位招聘范围及要求

根据国家和自治区有关文件规定,部分岗位定向招聘在内蒙古自治区服务期满(最低服务满2年)并且考核合格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大学生公益性岗位服务人员和大学生退役士兵(以下统称“项目人员”);部分岗位面向社区党组织书记和社区工作者定向招聘。定向岗位招聘的基本条件见《招聘岗位表》。

1.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是指: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牵头组织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高校毕业生社区民生工作志愿服务计划、高校毕业生中小企业人才储备计划人员;自治区教育厅牵头组织的农村牧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自治区团委牵头组织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

2.大学生公益性岗位服务人员是指:包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牵头组织,市就业服务中心负责具体实施,招募符合条件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从事基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就业服务、退役军人、残疾人服务、社区矫正和管理、农村牧区协理员等公共民生服务工作的大学生公岗人员。

3.大学生退役士兵是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普通高等院校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的退役士兵。

4.社区党组织书记和社区工作者是指:东河区在岗在职,纳入“三岗十八级”职业化薪酬体系的社区工作者。(详情见《招聘岗位表》)

(三)其他应聘条件

1.国民教育序列2022年应届毕业及往届毕业生。应聘人员选报岗位专业须与所学专业一致,不得跨专业或多岗位报考,第二学位不可报考。2022年应届毕业生暂未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的须提供院校的证明材料,但毕业证书在录用公示后办理人事手续前必须提供,未提供者视为不符合应聘条件。其他条件(含招聘岗位表中要求的资格条件)的取得时间如《招聘岗位表》无特殊说明的截止日期为2022年7月31日。

2.具有国家承认的符合岗位要求的学历,国外留学生须出具国家教育部留学认证中心的学历认证、专业。

3.对于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大学生公益性岗位服务人员的应聘人员在报名开始日前须取得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证书;大学生退役士兵在报名开始日前须取得士兵退役证书;

4.对于应聘社区党组织书记和社区工作者岗位的人员在报名开始日前须是在职在岗社区工作人员。

截至报名开始日,凡是已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大学生公益性岗位服务人员和大学生退役士兵”定向岗位正式录用到机关或事业单位工作的人员,不能再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大学生公益性岗位服务人员和大学生退役士兵”定向岗位;

5.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医学教育创新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0〕34号)规定,面向社会招收的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培训对象于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当年,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对经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与临床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

6.部分岗位要求报考者具有基层工作经历

“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在旗县(市、区)、苏木乡镇(街道办事处)党政机关(参公单位)、嘎查村(社区)党组织或嘎查村(居)委会、国有企事业单位以及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工作经历。在军队团和相当团以下单位工作的经历,退役士兵在军队服现役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全日制专科、本科或研究生在校就读期间参与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能视为工作经历。

基层工作经历界定按照人社部《关于公务员考录中基层工作经历起始时间界定的意见》(人社厅发〔2010〕59号)等文件执行。

(四)应聘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生、本科生、研究生(不含2022年7月底前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

2.试用期内和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4.在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5.现役军人;

6.应聘后即构成回避关系岗位的人员;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实施步骤

招聘工作分编制招聘计划、发布招聘公告和招聘简章、网上报名及资格审查、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拟聘用人员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等十个步骤进行。

(一) 发布招聘简章。通过包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东河区政府网、“今日东河”微信公众号、“东河党建”微信公众号、“职享东河”微信公众号面向社会发布简章。

(二)网上报名及资格审查

1.应聘人员登录报名系统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https://www.qgsydw)在“网上报名”选择“2022年包头市东河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报名系统”,按网上提示填写个人信息进行报名。在包头市东河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指导下,由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登录报名系统对应聘人员进行网上资格审查。

2.报名时间:

(1)第一阶段“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大学生公益性岗位服务人员和大学生退役士兵定向岗位”报名时间:8月8日8:30到8月10日17:00;资格审查时间截止到8月11日17:00。

第一阶段报名时间截止后未达到开考比例或无人报考岗位,将转为普通岗位放在第二阶段再次进行报名。

(2)第二阶段普通岗位、社区党组织书记和社区工作者岗位报名时间:8月15日8:30到8月19日17:00;资格审查时间截止到8月20日17:00。

为避免网络拥堵,请应聘人员尽可能提早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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