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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海南陵水黎族自治县招聘卫健系统事业单位(乡属村用)专业技术人员77人公告

来源:陵水县人民政府网
2021-08-11 13:0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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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组织考试

考试由笔试、面试两部分组成,各部分满分均为100分,均设合格分数线。笔试合格分数线不得低于参加笔试人员的笔试平均分(笔试平均分四舍五入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考试综合成绩按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计算(四舍五入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1.笔试时间:

具体时间、地点和有关要求详见准考证。

2.笔试方式、科目及内容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笔试科目为专业科目和公共基础知识。

笔试实行百分制,并由招考领导小组依实际情况确定笔试合格分数线,笔试成绩及笔试合格分数线在陵水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布。

3.面试资格复审

(1)面试资格复审人选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的应聘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按1:3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排名末位出现并列的,一并进入面试资格复审。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确定。因应聘人员自愿放弃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等原因产生的空缺,应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并在面试前3天在陵水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布入围面试人员名单。

(2)面试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3)面试资格复审须要求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提供应聘人员的报名材料相应原件进行复审。

(4)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有关材料或提供有关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复审结果的,取消面试资格。

3.面试

(1)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

(2)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3)面试合格分数线不得低于60分,面试成绩达不到合格分数线的不予聘用。

(4)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两部分综合计算考试总成绩,满分100分。其中,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分别占60%、40%。计算考生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考试成绩在陵水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布。

(四)体检、考察

从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各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出现综合成绩相同的情况以笔试成绩高者入围体检;如笔试成绩再出现相同的,须进行加试,按加试成绩高低顺序排列,加试方式另行确定。

体检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法律、法规和行业主管部门对身体条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体检费用应聘人员自理。应聘人员放弃体检或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的岗位空缺,可从报考同一岗位且面试成绩在合格分数线以上的应聘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应聘人员对体检有异议的,可自收到体检结果之日起3日内提出复检,以复检结果为准,

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综合成绩及体检结果,按各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等方面进行考察。考察不符合要求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空缺的招聘名额,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可从报考同一岗位且面试成绩在合格分数线以上的应聘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选岗

待体检、考察工作结束后,拟聘用人员按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行自主选岗。报考同一岗位有两名以上考生出现考试综合成绩相同时,其名次排列按笔试成绩高低顺序排列。每名拟聘用人员只能选岗一次、一次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择岗后不能再更改。不按时参加选岗或自愿放弃选岗的,取消聘用资格,空缺岗位从报考同一岗位且面试成绩在合格分数线以上的考生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选岗结束后,因自愿放弃聘用资格或其他原因导致出现空缺岗位的,已选岗的考生原则上不再变动。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递补考生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进行递补选岗,未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报到选岗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六)公示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和选岗结果,按有关程序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并按程序在陵水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间存在争议的,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进行调查处理。公示期满,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对被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可暂缓聘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拟聘人选在公示期间放弃聘用或拟聘人选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可从报考同一岗位且面试成绩在合格分数线以上的应聘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公示期满后不再进行递补。

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只对公示期内反映的情况进行核查,逾期不再受理举报。为维护报告人员权益,举报人必须实名举报。

(七)聘用

拟聘用人员确定后,招聘单位应在10个工作日内将《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登记表》、《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花名册》报送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符合聘用条件的人员,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出《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聘用通知书》,并将《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登记表》存入本人档案。

新聘用人员为2021年毕业且未就业的,试用期一年,其他人员试用期半年。试用期满后由用人单位考核,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经审批合格的,正式聘用,按规定办理任职等相关手续,不合格则解除聘用合同。

六、待遇

聘用人员纳入事业单位编制管理,工资按聘用单位现有在职人员工资标准和拨付渠道执行。新聘用人员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其中“乡属村用”人员在村卫生室最低服务年限3年,返回乡镇卫生院后,在乡镇卫生院最低服务年限为2年。

七、纪律要求

公开招聘工作严格执行《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8〕516号)的各项纪律规定,严格执行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方案;严格遵守保密纪律,不准泄露考试试题、考核情况和领导小组讨论情况;参加考核的人员要公道正派,不隐瞒或歪曲事实真相;应聘人员不得弄虚作假,不得作弊;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取消考试资格。已经受聘的,一经查实,立即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按有关规定给予组织或纪律处分。

公开招聘工作接受同级纪委监委部门指导和监督,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八、其他事项

(一)海南省户籍是指在2021年8月11日前,常住人员登记户口所在地在海南省的人员;海南省生源是指参加高考被高校录取时登记户口所在地在海南省的人员。

陵水县户籍是指在2021年8月11日前,常住人员登记户口所在地在陵水县的人员;陵水县生源是指参加高考被高校录取时登记户口所在地在陵水县的人

(二)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招聘工作领导小组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事业单位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无关。敬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三)招聘工作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主动接受社会、媒体及有关部门的监督。联系电话:0898-83323213(陵水县卫健委)咨询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5:30—17:30,周末及节假日不接受咨询。

点击下载>>>

2021年陵水黎族自治县公开招聘卫健系统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职位表(乡属村用).xls

2021年陵水黎族自治县公开招聘卫健系统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职位表.xls

2021年陵水县公开招聘卫健系统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考试报名表.doc

2021年陵水县公开招聘卫健系统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考试报名表(填写模板).doc

研究生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doc

2018年海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docx

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pdf

陵水黎族自治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1年8月11日

原标题:陵水黎族自治县2021年公开招聘卫健系统事业单位 (乡属村用)专业技术人员公告(第1号)

文章来源:http://lingshui.hainan.gov.cn/xxgk_57512/0400/202108/t20210811_303293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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