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笔试(时间、地点待定)
1.笔试内容以本专业基础知识为主,客观题与主观题相结合的模式。
2.笔试结束后由第五师双河市总医院根据笔试总体情况统一划定最低合格分数线。笔试成绩低于最低合格分数线者,不能进入面试环节。
3.笔试成绩通过考生报名邮箱反馈。
(三)面试(时间、地点待定)
1.根据岗位招聘计划数,按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以岗位拟招聘人数1:3的比例择优确定进入面试人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报名的实际人数进入。
2.免笔试岗位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
3.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成绩满分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低于60分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4.面试成绩通过考生报名邮箱反馈。
(四)总成绩
1.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2.总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3.如出现同一岗位招聘计划内最后一名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的,并列人员以笔试成绩排序。
(五)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体检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详见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务员局网站)等规定组织实施。体检须开展吸毒人员的排查检查,吸毒人员一经确认,不予聘用。
最终进入体检人员以邮件通知为准,体检不合格或放弃的,经师市总医院人事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可择优递补。
(六)考察
体检合格的报考人员进入考察环节,重点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等情况。在考察中,经审定不符合招聘要求、截止公示前未能提交相应证明材料的人员,考察结论为不合格,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考察可以采取委托的方式进行,可在到岗后再次进行复核,如存在不诚信行为,取消考生聘用资格。
(七)公示
按照岗位拟招聘计划数,根据报名人员的面试、体检结果、考察情况等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信息发布平台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
(八)审批聘用
公示期满未收到举报或举报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第五师双河市总医院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八、招聘有关事项
1.请各位报名人员务必按时参加各项考务活动,超过时限未参加者,视为自动放弃。
2.本《公告》确定的时间、地点,因特殊情况发生变化另行通知,请考生保持手机畅通并随时关注信息发布平台。
3.本公告所附相关文件与公告具备同等效力,请报名人员仔细阅读。因不遵守规定或个人疏忽造成的报考失误所带来的一切后果由报名人员自行承担。对违反招聘纪律的报名人员,按有关规定处理,触犯法律的,交由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4.如报名填写信息与报名人员所持证明材料不一致,将被视为失信行为,由此带来的资格审查不合格及其他后果,由报名人员自行承担。
5.对考生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过程中任何环节发现有报名信息不实、条件不符、弄虚作假等影响聘用情形的,一律取消其聘用资格。
6.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开展考试辅导培训,敬请广大报名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7.本《公告》由师市总医院人力资源管理中心负责解释,其中1019-1021岗位由第五师双河市中医医院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909-2278520
第五师双河市中医医院咨询电话:13399090556(李院长)
监督电话:0909-2278941
点击下载>>>
2021年度第五师双河市医共体公开招聘编制备案制工作人员岗位表
附件二:2021年度第五师双河市公开招聘编制备案制工作人员报名表
附件三:第五师双河市总医院各分院情况简介
第五师双河市总医院
2021年8月4日
原标题:2021年度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五师双河市总医院招聘编制备案制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xjshs.gov.cn/info/1222/53659.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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