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考察
体检合格的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在市卫生健康局官网及市120急救指挥中心微信公众号发布。
考察工作由市 120急救指挥中心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
考察工作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20〕276号)等规定,对考察对象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考察,并通过查阅个人档案等方式核实其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通知》(中组发〔2014〕9号)要求,重点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审核,严防假年龄、假学历、假履历。
(八)拟聘人选公示
考察对象经考察合格确定为拟聘人选。拟聘人选名单在市委组织部官网、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官网、市卫生健康局官网和市120急救指挥中心微信公众号公示7个工作日。
(九)聘用
对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拟聘人选,市120急救指挥中心将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权限和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并与拟聘用人签订聘用合同。
(十)递补事宜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在直接面试合格人选中可按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体检或考察人选,递补期限截止至拟聘人选公示期满之日起30日内。
1.应聘人员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
2.拟聘人选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
3.拟聘人选自愿放弃聘用的;
4.未在规定的报到时间内报到的;
5.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其他情形。
六、其他事项
(一)应聘人员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有效。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考试资格和成绩,已签的聘用合同无效。应聘人员应确保提供的邮箱和联系电话准确无误并正常使用,并按照指定时间、地点参加应聘,未按时参加者,视为个人自动放弃。
(二)面试合格入围或递补体检人选,应在发布面试合格和入围体检人选公告之日起30日内完成体检,对无正当理由逾期未完成体检的,按自动放弃处理。确有特殊情况的,经汕头市120急救指挥中心同意后,可推迟体检。
(三)获聘人员,应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同意聘用通知书规定时限内,积极配合汕头市120急救指挥中心办理聘用手续,无正当理由逾期未办理聘用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确有特殊情况的,经汕头市120急救指挥中心同意后,可推迟入职时间。
(四)引进对象须签订聘用合同约定首聘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五)本次公开招聘严肃考纪考风,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确保考试公平公正。
(六)本次公开招聘由汕头市卫生健康局组织,市120急救指挥中心具体实施。
(七)招聘过程中,请考生按照我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配合做好相关工作。
七、联系部门、监督部门及电话
联系电话:
汕头市120急救指挥中心办公室 0754-88529120
监督电话:
汕头市卫生健康局人事科 0754-88547977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点击下载>>>1-3.docx
1、汕头市卫生健康局下属事业单位汕头市120急救指挥中心2021年下半年公开招聘硕士研究生岗位表.doc
2、汕头市企事业单位2021年下半年公开招聘硕士研究生报名表.doc
3、广东省2021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xls
汕头市 120急救指挥中心
2021年8月4日
原标题:汕头市120急救指挥中心2021年下半年公开招聘硕士研究生公告
文章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rU-SVm0Jc_0mwUCwcQ5CJ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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