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面试
(1)面试人选确定
根据笔试成绩,按岗位招聘计划数从参加笔试人员中按1:2的比例分别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人选,入围成绩最后一名出现并列时则一并进入面试。其中,应聘县人民医院临床医学B类岗位和县中医医院会计岗位的,报名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全部进入面试。
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与该岗位招聘计划数未达到2:1的,设置最低合格分数线60分,低于合格分数线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2)面试时间、地点和有关注意事项待笔试成绩公示后再行确定并在新化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布,请考生注意查看。
(3)面试方式和内容
县人民医院医学影像岗位、县人民医院临床医学A类岗位、县中医医院临床医学A类岗位、县中医医院医学影像岗位、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妇产科岗位和县精神病医院临床医学A类岗位,面试方式均为病例分析考试。
县精神病医院护理岗位和乡镇卫生院护理岗位,面试方式为护理基本技能操作考试。
其他岗位的面试方式均为结构化面试。
(四)综合成绩合成
综合成绩实行100分制,由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分别按60%、40%的比例折算合成,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其中,只采取面试方式的县人民医院临床医学B类岗位和县中医医院会计岗位,面试成绩即为该岗位的综合成绩。综合成绩在新化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
(五)体检
按岗位参考人员的综合成绩排序和该岗位招聘计划数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对象。综合成绩出现相同时,以笔试成绩高的优先;笔试成绩相同时,以学历高的优先;学历相同时,以取得职称资格等级高的优先;职称资格等级相同时,以年龄(以二代身份证为准)大的优先。
体检对象、体检时间和相关事项在新化县人民政府政府网站公示,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国人部发〔2007〕25号)、(人社部发〔2010〕19号)、(人社部发〔2013〕58号)等一系列规定执行。体检不合格,不予聘用。
(六)考核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核对象,主要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法纪观念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核。考生必须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将本人档案及《政审表》寄送到指定地点参加考核,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录聘资格。考核不合格,不予聘用。
(七)聘用
考核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对象。报考乡镇卫生院各岗位的,由县卫生健康局统一组织考生按本人报考的对应岗位,分别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自主选择单位后确定为拟聘人员。不按要求参加自主选择单位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拟聘对象在新化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按程序办理录聘手续。拟聘对象在接到录聘通知后未及时到招聘单位报到上班并按规定要求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新聘人员首次聘用合同期限为5年(含试用期),工资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事业单位可与新聘人员在《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中约定相关事项和违约责任。新聘人员试用期按《湖南省事业单位岗位管理若干问题处理意见》(湘人社发〔2019〕10号)文件执行。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
注:报考县人民医院医学影像岗位、临床医学A类岗位和临床医学B类岗位被录聘且符合以下条件的,经县人民医院对其工作进行逐年考核且合格,给予相应的经济奖励:
1、应聘县人民医院医学影像岗位和临床医学A类岗位,第一学历为“985”或“211”本科学历学位并与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期限为10年的,从其实际到岗工作时间起,由县人民医院连续奖励4年,每年奖励20000元;
2、应聘县人民医院临床医学B类岗位,属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并与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期限为10年的,从其实际到岗工作时间起,由县人民医院连续奖励3年,每年奖励20000元。其中,若其本科学历学位及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均为一本院校毕业的,则从其实际到岗工作时间起,由县人民医院连续奖励4年,每年奖励30000元,4年奖励期间本人在新化县城内新购商品住房时一次性给予10万元住房补帖(此奖励与本条前面的奖励内容不重复计算)。
六、其他事项
(一)此次招聘工作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等有关政策规定进行,全程接受纪检监察等职能部门的监督。报考人员和工作人员都必须严守纪律,严肃考风考纪,严格落实《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湘人社发〔2019〕1号)第三十二条规定的回避制度。凡出现违纪违规行为的,严格实行责任追究。
(二)本次招聘考试各个工作环节的通知、有关注意事项和结果等,都将通过新化县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告,招聘单位不再另行通知。考生要及时登陆新化县人民政府网站查看,按要求配合进行。因考生没及时查看相关公示公告所产生的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
(三)在此次招聘的各环节中,因放弃或不合格等原因出现缺额时,不实行递补。
(四)本次招聘考试不收取报名费。不指定考试复习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
(五)本次招聘考试严格执行我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规定。考生出示居民电子健康卡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均为绿码才能参加报名、考试、体检等环节。考生如不按要求配合疫情防控工作的,取消考试或录聘资格,并视情况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举报电话:0738-3236698 (县纪委监委驻县卫健局纪检组);
咨询电话:0738-3236609(新化县卫生健康局人事股)
附件下载>>>
1.新化县卫健系统2021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及其他要求一览表

原标题:新化县卫生健康系统2021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方案
文章来源:http://www.xinhua.gov.cn/xinhua/bmxxgkml/xwjj/tzgg19/202107/eb27ad9f39a544bbae54fd7a436d6a98.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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