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面试
1.发布面试公告
参加面试人选确定后,面试前一个星期,在河池人才网站发布面试公告。面试公告发布后,如有考生自愿放弃面试资格的,不再递补面试人选,按实有人数进行面试。
2.面试方式
面试将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
3.面试时间、地点
由区卫生健康局和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同组织实施。具体时间和地点见面试公告。面试通知书由金城江区卫生健康局负责发放。
4.面试组织管理
面试严格实行考官、考生双抽签制度,即面试当天考官抽签确定考场,考生抽签确定参加面试顺序。面试期间,对面试考官和考生实行封闭式管理。严禁携带手机等通信工具进入面试考场。招聘单位不得向面试考官提供考生的个人信息。考官按考生面试序号给予评分。考生面试时不得向考官透露本人姓名、籍贯、毕业院校、工作单位、父母情况等个人信息。凡透露本人姓名的,面试成绩按零分处理,其余按扣3分处理。
面试考场的面试过程进行全程录像,录像资料保存1年以上,以备查看。
5.面试成绩
结构化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面试成绩不合格的不得列为考核人选。面试成绩相同时,需面试加试,以加试成绩高的确定体检考察人选。面试成绩应在面试结束后当天公布。
需作笔试筛选的岗位:综合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成绩相同时,以面试成绩高的确定为体检考察人选;综合成绩、面试成绩都相同时,需请示考点主考批准后,由考场主考官组织考场考官在监督员的监督下即时命题加试,以面试加试成绩高者为进入考察人选。
(五)体检和考核
招聘单位根据计划招聘人数与体检人选1:1的比例,按照同一岗位报考人员的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考核人选。体检、考核不合格或自动放弃体检、考核的,应从报考同一岗位且面试成绩合格的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报考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体检、考核不合格或自动放弃体检、考核的,应从报考同一岗位且面试成绩合格的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没有递补的,由区卫生健康局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取消岗位招聘计划。
1.体检
体检由金城江区卫生健康局会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到县级以上具有相当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标准严格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82号)等规定组织实施。报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经批准后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按《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的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2.考核
考核着重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修养、业务能力、遵纪守法、岗位匹配度等情况,同时要对报考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审。
考核工作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实施。考察成立考察工作小组,每组应有2名以上工作人员组成。考察参照《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和《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通知》(中组发〔2014〕9号)要求,按照好干部标准,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诚信记录、自律意识、学习和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凡是重要档案材料不全、个人经历不明、历史状况不清而无法进行有效考察的,以及经有关主管部门确认存在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人员,不得确定为拟聘用人选。
体检和考核时间待定。
(六)公示和聘用
1.公示。区卫生健康局和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报考人员的面试成绩、体检结果和考核情况,按照各招聘岗位人数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聘用人选,并在河池人才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2.聘用。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报考人员自愿放弃聘用资格或公示不合格的,不再递聘用对象。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公示、聘用时间待定
五、其他事项
(一)本公告及附件中的“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含本级基数。
(二)报考人员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报名、面试、体检、考核等相关环节中有违纪违规行为的,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报考人员应当诚信报考,签订诚信报考承诺书,对在面试资格审查、面试等后续环节随意放弃资格的,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将依照规定进行诚信记录。
(三)报考人员应按照疫情防控工作要求,落实疫情防控措施,提前14天做好个人健康监测并如实申报,确保顺利参考。参加面试的考生必须佩戴口罩(口罩自备)、出示健康码。经测量体温正常后才能进入考点,体温异常者不得进入考点。
(四)在整个招聘期间须保持通讯畅通,通讯方式如有变化,应及时联系招聘单位变更联系电话,以免错失聘用机会。
咨询电话:
河池市金城江区卫生健康局:0778-2201615
河池市金城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778-21132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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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1年河池市金城江区自主公开招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工作人员计划表.xls
2.2021年河池市金城江区自主公开招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xlsx
河池市金城江区卫生健康局 河池市金城江区人力资源和
社会保障局
2021年7月19日
原标题:河池市金城江区2021年自主公开招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工作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s://hc.gxrc.com/Article/info/91461f3d-6626-421e-8c64-167c56b1ab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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