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资格初审及网上缴费
1.资格初审工作在网上进行,由内蒙古自治区人民医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应聘人员在网上成功提交报名信息后应随时登录报名网站查询自己的资格初审结果,初审通过后报名信息将不能再修改。
2.初审通过的人员须按照要求在报名网站进行缴费,完成交费即确认报名成功。考试收费120元(每人每科50元,报名费20元),委托自治区人事考试和培训中心按照自治区现行有关规定执行。在缴费截止时间前未完成缴费的视为放弃报考,笔试缺考的不再退费。完成网上缴费的应聘人员,请下载打印《报名登记表》,以备资格复审时使用。缴费截止后,《报名登记表》不可打印。
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2021年应届毕业生可免缴报考费,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2020年毕业生减半收取,这两类应聘人员报考费的减免采取先缴后退方式进行。应聘人员在笔试结束后20天内,从报名网站下载填写《减免报考费申请表》,并持本人身份证和毕业证(2021年应届毕业生未取得毕业证的,持加盖所在院<系>和学校教务处<研究生院、处>公章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注明报名序号和联系电话),在工作日到就近人事考试机构进行审核确认办理退费手续。对减免费用的应聘人员,由内蒙古人事考试和培训中心通过网上银行将所缴费用自动退到应聘人员缴费的银行账户里。
农村牧区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和城镇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应聘人员可免缴报考费。这两类应聘人员将所在地旗县(市、区)扶贫部门发放的档案卡(手册)或出具的贫困证明复印件,所在地旗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证明或低保证复印件,连同应聘人员的身份证复印件(注明报名序号和联系电话),发送电子邮件至内蒙古人事考试和培训中心(电子邮箱:imptasybtf@126.com),其中报考第一阶段岗位发送截止时间为4月15日24:00,报考第二阶段岗位的发送截止时间为4月24日24:00,经审核确认后,可免缴报考费。
3.报名成功的应聘人员须登陆报名网站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打印准考证时间为:2021年5月18日9:00至5月21日24:00。下载打印过程中如遇到问题,请与内蒙古自治区人事考试和培训中心联系解决。应聘人员应认真阅读准考证相关内容及注意事项,提前做好准备,并妥善保管好自己的准考证,以备本次招聘笔试及其他环节使用。
五、招聘方式
(一)笔试
1.笔试开考比例(应聘缴费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之比)详见《内蒙古自治区人民医院2021年上半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对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相应减少招聘人数或取消开考,调整后的岗位,报名结束后在报名网站上公布。
2.笔试提供蒙汉两种文字试卷。选择汉文试卷的必须用汉文作答,选择蒙古文试卷(部分内容加注汉文)的必须用蒙古文作答,对同一科试卷用两种或两种以上文字作答的,按零分处理。
3.笔试时间和科目:2021年5月22日上午
08:30-10:00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10:00-12:00 《综合应用能力》
考试科目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两科,试卷为两个考试科目的合订本。所有考生均须参加相应类别的两科考试,考试范围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2021年版)为准。(大纲内容详见内蒙古人事考试和培训网“考生服务”栏目中的“资源下载”)
笔试地点:具体地点见准考证。
应聘人员须凭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护照)和准考证参加考试。
4.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两科满分分别为150分。两科笔试成绩加权计算公式为:
笔试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1.5)×50%+(《综合应用能力》成绩÷1.5)×50%
5.对于蒙古族、达斡尔族、鄂温克族、鄂伦春族应聘人员,在加权计算后的笔试成绩上加2.5分。
6. 笔试结束后,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由内蒙古自治区人民医院确定。应聘人员笔试成绩和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在内蒙古人事考试和培训网上公布。
(二)资格复审
1. 资格复审工作由内蒙古自治区人民医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完成。资格复审和面试的有关要求,提前7天在报名网站公告。进入资格复审的应聘人员,须登录报名网站自行下载打印《报名登记表》、《资格复审通知书》,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资格复审的,取消面试资格。
资格复审重点审核应聘人员所填报的信息是否真实准确,报考硕士研究生岗位的应聘人员其硕士研究生毕业答辩论文内容是否与所报专业相符,是否符合应聘岗位招聘条件。凡不符合应聘条件、个人错填民族信息导致加分、所填报个人信息与所持证件不符以及隐瞒重要信息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情节严重的,一律取消面试资格。
2.从笔试成绩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上的应聘人员中,按照应聘人员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和3:1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范围的人员(末位出现并列的,并列人员全部进入资格复审范围)。资格复审及递补后达不到3∶1的,以实际人数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员。调整招聘计划或因无人报考取消的岗位,将在报名网站上予以公布。
(三)面试
1.面试工作由内蒙古自治区人民医院组织实施。(具体面试时间及地点详见《面试准考证》),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满分为100分,本科、硕士岗面试时间为10分钟,博士岗面试时间为30分钟。
2.应聘人员凭《面试准考证》和身份证(或护照)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凡是在开考前未报到的应聘人员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3.对于实际到场参加面试人数等于或少于该岗位实际招聘计划数的岗位,该岗位应聘人员面试成绩须达到医院设定的面试合格分数线60分,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4.面试命题将按照有关规定入闱命制。试题命制、印刷、接转、保管和启用等环节必须符合保密规定,整个过程内蒙古自治区人民医院纪检监察人员全程监督。
5.应聘人员的面试成绩当场向应聘人员和面试评委组公布。
6.应聘非“蒙汉兼通”岗位的人员,面试可用汉语作答,也可用蒙古语作答(应聘者须在资格复审时向工作人员说明并在面试通知书上注明),但只能使用一种语言作答,不能混用。
对用蒙古语作答的应聘人员,为其安排2名蒙古语翻译人员。
7.应聘“蒙汉兼通”岗位人员的面试试卷由蒙汉文两种试题组成,面试时“汉文题”须使用汉语回答,“蒙古文题”须使用蒙古语回答,不按规定语言作答的,按零分处理。
(四)总成绩的计算:
面试结束后,按照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的比例合成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 60%+面试成绩× 40%
面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在内蒙古人事考试和培训网上公布。
六、体检和考察
按照每个岗位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和该岗位实际招聘计划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的人选。同一岗位进入体检考察范围人选最后一名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并超出该岗位实际招聘计划数的,以笔试成绩高低排序,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的人选;笔试成绩也相同的,由医院组织加试(加试形式根据实际确定),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的人选。签订《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体检和考察不合格的应聘人员所签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自动解除。
(一)体检。1.体检在自治区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指定的医疗体检机构进行。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规定执行。体检工作在面试成绩公布后一个月内完成。
应聘者需要进行复检的,医院在接到体检机构通知后,7日内及时通知应聘者进行复检。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或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重要病史等导致体检结果不实的,取消聘用资格。
(二)考察。1.组成考察组对应聘人员进行认真全面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被考察人员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职位匹配度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
2.考察工作突出政治标准,重点了解被考察人员是否符合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等政治要求。对政治上不合格的,坚决“一票否决”。考察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严格审核人事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被考察人员面谈等方式进行,根据需要也可以进行延伸考察等,广泛深入地了解情况,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写出考察材料。
3.应聘人员考察不合格,经招聘领导小组研究确定,可取消其聘用资格。
4.考察工作在体检工作结束后一个月内完成。
七、公示和聘用
医院根据应聘人员的考试总成绩以及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报名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同时,医院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期间,对于反映应聘者有关问题的举报信、电话以及有关部门转办的举报信,要认真登记,及时进行调查核实并将最终核实结果反馈举报人和转办单位。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问题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全过程,在公开招聘过程中任何环节发现有信息不实、条件不符、弄虚作假等影响聘用的情形,一律取消聘用资格。
公示期结束后,医院将聘用报告和拟聘人员花名册按管理权限分别报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办理聘用备案手续。
应届毕业的拟聘人员,未能如期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取消聘用资格。
应聘人员在本次招聘办理聘用备案手续前被其他事业单位聘用且未满试用期的(列编招聘,以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下发备案或批准文件为准),或在公务员招考中被新录用的(以录用主管机关下发录用备案或批准文件为准),取消其本次招聘聘用资格。
公示无异议的聘用人员,医院与应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聘用合同中,初次就业的新聘用人员订立的聘用合同期限为3年以上的,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间或期满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八、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等环节出现缺额的,依次进行递补。同一岗位递补进行3次。
(二)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班。社会上以公开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公开招聘考试无关。
(三)本次公开招聘公告中未尽事宜及有关信息,将在内蒙古人事考试和培训网上及时发布,请予以关注。
(四) 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本次招聘考试的有关程序、步骤、要求等可能因疫情防控工作需要作出调整,届时将在内蒙古人事考试和培训网发布相关公告,请考生随时关注。请考生在考试前做好个人防护,减少非必要流动。
(五)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处理,对招聘工作中存在不诚信情形的应聘人员,纳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与诚信档案库;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依据《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国务院令495号)、《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监察部令18号)等有关规定给予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本简章由内蒙古自治区人民医院负责解释。
九、监督和咨询电话
1.监督电话:0471-3283621(内蒙古自治区人民医院)
0471-6924898(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0471-6944911(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政策咨询电话:0471—3283245
3. 网报技术咨询电话:0471—6601168、6600198、6601158、6601706(内蒙古自治区人事考试和培训中心)
附件:内蒙古自治区人民医院2021年上半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点击查看)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医院
2021年4月10日
原标题:内蒙古自治区人民医院2021年上半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文章来源:http://www.impta.com.cn/shiyedanwei/2021410111645.as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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