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笔试
1.笔试时间:2021年8月7日(详见准考证)。
2.笔试地点:永顺县城区(详见准考证)。
3.开考比例。招聘岗位计划数与有效报考人数的比例原则上应达到1:3的比例方能开考,若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经县卫生健康局与招聘单位提出意见,报县人社局审定同意后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或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或取消该岗位计划。报考岗位被取消的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实际参加考试人数形不成有效竞争的岗位,报考人员合成笔试总成绩达60分及以上方可进入下一程序。
4.笔试科目。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两科, 每科100分。笔试总成绩按《公共基础知识》占30%、《专业知识》占70%的比例合成。笔试成绩保留2位小数。
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复习用书。
5.准考证打印时间:2020年8月5日8:00—6日18:00。在此期间,报考人员使用报名注册信息登陆报名网址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按照《准考证》要求参加考试。
(四)现场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对象。按照同一岗位招聘计划,依据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资格审查对象。笔试总成绩相同的,以《专业知识》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资格审查对象,《专业知识》成绩也相同的,以《专业知识》试卷最后一道题的得分从高分到低分确定。
2.资格审查权限。由县卫生健康局会同用人单位负责现场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时间和地点另行公告。
3.资格审查内容。报考人员需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准考证、学历和学位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资格证书或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等相关材料和网上报名时填写的《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有户籍要求的岗位需提交户口簿,有工作经历要求的岗位需提交与工作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书》和工作经历证明,编制内报考人员须提交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资格审查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本人近期两寸免冠同底照片2张。
4.资格审查对象递补。因报考人员现场资格审查不合格或自愿放弃的,在报考该岗位人员中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报考人员应保持联系方式畅通,无法联系者视为自动放弃。未按规定要求进行现场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视为放弃资格审查。提交审查材料信息不实,或不符合招考岗位条件的,资格审查不合格。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岗位报名条件或提供的材料不实,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五)体检
现场资格审查合格人员为体检对象。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因体检不合格或自愿放弃的递补一次。体检费用自理。
(六)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为考察对象。由县卫生健康局会同用人单位进行考察。因考察不合格或自愿放弃考察出现岗位计划空缺的不再递补。
(七)聘用
考察合格人员经研究为拟聘用对象,在永顺县人民政府官网向社会公示7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按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此次聘用对象为国家正式在编事业人员,实行聘用制管理,享受聘用单位同类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一经聘用,须在单位服务满6年(含规培期),在此期间不得自行提出调动或参加其他行业的招考,否则,作违约处理。
报考永顺县乡镇公共卫生服务与管理所(办)和永顺县乡镇卫生院岗位的,由县卫生健康局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工作岗位。
五、纪律与监督
(一)整个招聘工作全程公开,接受县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监督电话:13762113911。
(二)对违反公开招聘程序和纪律规定的工作人员和报考人员的认定与处理,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及相关人事管理规定执行。
六、其他事项
(一)根据疫情防控要求,请报考人员严格履行防疫义务,按照各阶段考务工作通知要求,落实防疫措施,配合做好防疫检查和处置等相关工作。
(二)其他未尽事宜,按国家、省、州有关文件要求执行,由永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永顺县卫生健康局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0743—5238162(永顺县卫生健康局)
政策咨询电话:0743—5238162(永顺县卫生健康局)
附件下载>>>
1.《2021年永顺县卫生健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
4.《2021年永顺县卫生健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笔试考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书》
永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永顺县卫生健康局
2021年7月16日
原标题:2021年永顺县卫生健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ysx.gov.cn/zwgk/xzfxxgkml/rsxx/zkxx/202107/t20210716_180816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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