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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福建三明市泰宁县总医院招聘紧缺急需专业工作人员5人通知

来源:泰宁县人民政府
2021-07-13 09:06: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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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报名时间、地点及要求

(一)报名方法:本次考试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二)报名时间:2021年7月12日至7月23日(正常上班时间)。

(三)报名地点:泰宁县总医院人事科(地址:泰宁县开泰路5号门诊三楼,电话:0598-7832247)。

(四)报名工作有关事项:

1.报考者应按照招聘岗位条件和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持相关有效证件(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或户籍证明、毕业生就业报到证等)的原件及复印件到现场报名(报考者可以委托亲友代为报名,委托他人报名责任由委托人承担),并如实填写有关登记表和提交个人信息等材料及四张近期正面免冠同底版二寸证件照片。

2.报考者应对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个人填报信息失真,不符合报考条件和岗位要求的,一经核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3.报考者所留的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保持畅通。

(五)领取准考证:报考者于8月2日至8月3日持身份证到泰宁县总医院人事科领取准考证。

五、考试办法

(一)考试方式

此次招聘岗位均为紧缺急需专业岗位,按照有关文件规定,采取面试加考核的方式进行。

(二)面试工作有关要求

1.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面试成绩现场公布。招聘岗位面试考生出现1:1比例时,面试成绩必须达到70分以上,方可进入体检、考核程序。

2.面试时间:2021年8月7日,具体面试时间、面试地点、面试方式及面试有关事项,将电话通知面试考生,在规定时间未到面试考场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六、疫情防控要求

按照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考生参加考试时应下载打印《2021年泰宁县总医院公开招聘考试疫情防控承诺书》(附件2,以下简称《承诺书》),并如实填写、签名承诺。考试当天须凭准考证、身份证、八闽健康码绿码(自行下载闽政通APP申领)、《承诺书》纸质原件并佩戴口罩经检查后进入考点,否则取消考试资格。考生存在《承诺书》所列情形的,考试报到时应携带考试前7天内核酸检测报告单,核酸检测结果为阴性方可进入考点。

七、体检、考核和聘用

1.体检和考核工作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权限,由县总医院组织实施。体检和考核人选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按招聘岗位人数与备取人选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的考生由招聘单位负责通知。

2.体检标准和项目:体检参照国家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等要求执行;体检费用由体检者本人自理;体检缺席者,取消聘用资格,体检单位弄虚作假的取消体检单位体检资格。

3.报考者或招聘单位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得知体检结论的7天内提出复检,复检只进行一次,以复检结果为准。

4.由县总医院负责对面试、体检均合格的考生进行报考资格复核和考察。体检结果报告及考核材料均需报县人社部门存档。

5.体检或考核不合格的不得聘用,空缺的招聘名额,经招聘领导小组同意,可从报考该岗位的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考生放弃体检资格,或体检、考核合格的拟聘人员因故退出、被取消聘用资格的,由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综合考虑,决定是否递补。

6.县人社部门及县总医院应根据招聘岗位条件要求、招聘程序以及考试考核、体检结果,确定拟聘人选,并在县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fjtn.gov.cn/)进行不少于7天的公示,拟聘人选经公示不影响聘用的,报经县人社局复核后办理相关手续。新招聘人员实行聘用制和试用期制,试用期限一年,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聘用合同由招聘单位与受聘人员签订。

7.新聘人员在本县最低服务年限(含试用期)必须满5年,其中最低服务年限不包含规培期。新聘用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关于加强机关事业单位新录(聘)用人员最低服务年限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泰委组〔2019〕综23号)等文件规定,正式签订聘用合同时需写明最低服务年限有关内容。

8.有关被聘人员应在3年内通过本专业初级资格考试,取得相应资格证书,否则终止聘用关系。

9.新聘人员应在县人社局核准聘用登记之日起的一周时间内到招聘单位报到上班,否则取消聘用资格。经县人社局核准并办理聘用登记的人员辞聘解聘,不能递补。

八、纪律和监督

1.加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监管。人社部门要按照《三明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明人〔2012〕33号)等文件要求,充分履行职能作用,加强对招聘考试工作的指导、监督和组织实施;招聘单位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严格程序,规范运作,确保公开招聘工作的顺利进行。

2.报考者提供虚假报考信息或通过弄虚作假、伪造、变造有关证件、证明、档案及其它材料骗取应聘资格的,或在考试、体检、考核中舞弊、欺骗组织的,一经发现,除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外,三年内不得参加我县事业单位招聘人员考试。对违反考试纪律的相关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理。触犯刑律的,交由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3.公开招聘工作要主动接受有关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并及时受理有关投诉或者举报。

4.泰宁县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fjtn.gov.cn/)是发布公开招聘相关信息的主要渠道,请报考者密切关注,及时查询,或通过电话咨询。县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电话:7832561);县总医院人事科(电话:7832247)。

本通知由泰宁县人社局、县总医院负责解释。

点击下载>>>

1.2021年泰宁县总医院公开招聘紧缺急需专业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doc

2. 2021年泰宁县总医院公开招聘考试疫情防控承诺书.doc

泰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泰宁县总医院

2021年7月12日

原标题:泰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泰宁县总医院关于2021年公开招聘紧缺急需专业工作人员的通知

文章来源:http://www.fjtn.gov.cn/zwgk/gggs/zfxxgkzl/zfxxgkml/jgznrs/202107/t20210712_1683514.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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