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选聘范围及方法
1、选聘范围。普通全日制高校硕士或博士应届毕业生。
2、选聘方法。按照制定的选聘方案、发布招聘信息、报名及资格审查、测评考核、体检、考察、公示等步骤进行。
五、选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方法: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
报名时间:7月17日-7月19日17点整
报名地点:河北省眼科医院人力资源管理科(门诊楼四楼西侧)
2. 报名要求:报名者须携带本人二代有效身份证、各层次毕业证、学位证、就业报到证等有关材料原件以及复印件,应届毕业生须提供《2017年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协议书》;4张近期同底小2寸免冠彩色照片;
3. 报名人员持以上证件至现场进行资格审查,经审查合格后,准予参加选聘。
报名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4.资格审查合格后,进入测评考核。
(二)测评考核
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面试成绩满分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60分。面试结束后公布成绩。按照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选。招聘人数末位成绩出现并列的,通过加试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选。
(三)体检、考察、公示
体检工作由河北省眼科医院统一组织,体检参照现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
体检合格的,由河北省眼科医院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考察、体检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并从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从到低分依次递补。
经体检、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河北省眼科医院网站(www.eyehospital.com)及医院公示栏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四)聘用
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六、其他事项
本公告由河北省眼科医院负责解释。
联系人:孙杰 赵立武
联系电话: 0319-3237691
电子邮箱:xtykyyrsk@163.com
附件下载》》》
河北省眼科医院
2017年7月6日

微信好友
朋友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