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体检费用自理,检前按医院的收费标准交付;
3.携带身份证、以及近期二寸免冠照片一张;
4.2017年3月31日上午7:30到达湘潭医卫职业技术学院,无故缺席或迟到者,按自动放弃体检资格处理,一切后果自负;
5.遵守体检纪律(见附件1),服从工作人员组织指挥。
联系电话:湘潭医卫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0731—58519108。
附件1:体检纪律要求.docx
湘潭医卫职业技术学院
2017年 3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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