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印发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的通知》(新人社发〔2013〕141号)及《关于创新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新人社发〔2017〕81号)等文件要求,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外工作人员47名,现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新疆国际医疗中心(新疆国际医院)(以下简称“医院”)于2024年4月成立,是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五大中心”建设规划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丝绸之路经济带核心区医疗服务的标志性、示范性项目。医院将服务疆内,带动国家西部地区,面向“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将以国家优质医疗资源高质量服务新疆地区与中亚及周边国家人民群众,引领国家医药健康服务向数字化、智能化、智慧化模式转型。医院是一所集医疗、教学、科研、预防和管理为一体的大型国际化、智能化、现代化的新型综合性三级医院。
二、招聘范围
符合岗位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应聘。
三、招聘岗位及人数
2024年第二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外工作人员47名,其中护理岗30人、专业技术岗17人。招聘岗位信息详见《新疆国际医疗中心(新疆国际医院)2024年第二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编制外工作人员岗位设置一览表》(附件1)。
四、招聘原则
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式,确保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
五、招聘岗位基本条件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无犯罪及其他不良记录;
(二)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三)政治立场坚定,服从组织安排,热爱医疗事业;
(四)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和工作能力,护理岗位要求有国家级护士资格证;
(六)具备招聘岗位所公布的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海外留学归国人员须取得国家教育部留学认证;
(七)应聘者年龄须符合相应岗位要求的年龄,博士研究生学历毕业生不超过35周岁;硕士研究生学历毕业生不超过30周岁,其中护理岗位硕士研究生学历毕业生不超过28周岁;大学本科学历毕业生不超过25周岁。
不超过25周岁指1998年8月9日(含)以后出生的人员;不超过28周岁指1995年8月9日(含)以后出生的人员,30周岁及以下指1993年8月9日(含)以后出生的人员,35周岁及以下指1988年8月9日(含)以后出生的人员。
(八)本次招聘应届毕业生须在2024年12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学位证,未按期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取消聘用资格;
(九)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和要求;
(十)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受刑事处罚、行政处分尚未解除的;
2.在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纪违规行为被处理尚未满处理期限的人员;
3.党纪、行政处分尚在影响期的;
4.立案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5.现单位不同意解除人事关系(聘用合同关系、劳动合同关系)的;
6.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7.参加“特岗教师”等招聘考试,已签订服务协议未满服务期的;
8.法律法规规定其他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情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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