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招聘

 
首页 医疗招聘 备考指导

卫生政策法规重点:医疗事故处理

来源:
2016-01-07 17:14:59
0
A+

7.医疗事故技术鉴定

(1)由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

(2)当事人对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首次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医疗机构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再次鉴定的申请。

(3)专家库由具备下列条件的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组成: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和执业品德;受聘于医疗卫生机构或者医学教学、科研机构并担任相应专业高级技术职务3年以上。负责组织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依照本条例规定聘请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和法医进入专家库,可以不受行政区域的限制。

(4)专家鉴定组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当事人也可以以口头或者书面的方式申请其回避:是医疗事故争议当事人或者当事人的近亲属的;与医疗事故争议有利害关系的;与医疗事故争议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鉴定的。

8.受理时间及提交材料

负责组织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应当自受理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之日起5日内通知医疗事故争议双方当事人提交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所需的材料。负责组织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应当自接到当事人提交的有关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材料、书面陈述及答辩之日起45日内组织鉴定并出具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当事人应当自收到医学会的通知之日起10日内提交有关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材料、书面陈述及答辩。医疗机构提交的有关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材料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①住院患者的病程记录、死亡病例讨论记录、疑难病例讨论记录、会诊意见、上级医师查房记录等病历资料原件;

②住院患者的住院志、体温单、医嘱单、化验单(检验报告)、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特殊检查同意书、手术同意书、手术及麻醉记录单、病理资料、护理记录等病历资料原件;

③抢救急危患者,在规定时间内补记的病历资料原件;

④封存保留的输液、注射用物品和血液、药物等实物,或者依法具有检验资格的检验机构对这些物品、实物作出的检验报告;

⑤与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有关的其他材料。在医疗机构建有病历档案的门诊、急诊患者,其病

9.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属于医疗事故:

(1)在紧急情况下为抢救垂危患者生命而采取紧急医学措施造成不良后果的;

(2)在医疗活动中由于患者病情异常或者患者体质特殊而发生医疗意外的;

(3)在现有医学科学技术条件下,发生无法预料或者不能防范的不良后果的;

(4)无过错输血感染造成不良后果的;

(5)因患方原因延误诊疗导致不良后果的;

(6)因不可抗力造成不良后果的。

【习题一】

患者死亡,医患双方当事人不能确定死因或者对死因有异议的,应当尸检。当地不具备尸体冻存条件的,尸检的期限是在患者死亡后D

A.12小时内进行

B.24小时内进行

C.36小时内进行

D.48小时内进行

E.60小时内进行

【习题二】

王某,4岁。玩耍时将一小跳棋子误吸卡于喉部,导致严重窒息。其父速将其送至张某开设的中医诊所就诊。张某即刻用桌上的一把水果刀将王某的气管切开,并用手伸入切口将棋子捅出。王某的生命虽得救,但伤口感染。经抗炎治疗后,伤口愈合,瘢痕形成,气管

狭窄。张某行为的性质属于E

A违规操作,构疗事故

B.非法行医,不属于医疗事故

C.超范围执业,构疗事故

D.见义勇为,不构疗事故

E.在紧急情况下抢救垂危患者的生命,采取紧急医疗措施,虽造成不良后果,但不属于医疗事故

更多卫生政策法规重点,请关注中公卫生卫生政策法规栏目!

上一页2/2 下一页
微信微信
朋友圈朋友圈
微博微博
上一篇:2016年医疗卫生系统面试程序介绍
下一篇:2024吉林大学第二医院合同制护士考核事宜通知(三)

猜你喜欢

热门课程

精品试听课预约

姓名
手机
验证码
获取
立即试听课程试听
点击右上角

微信好友

朋友圈

医考题APP

APP

医考小程序

小程序

备考交流群

备考交流

机考系统

机考系统

Copyright©1999- 北京中公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