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临床特点
(一)病程发展的阶段性
急性传染病的发生、发展和转归,通常分为四个阶段。
1.潜伏期
从病原体侵人人体起,至开始出现临床症状为止的时期,称为潜伏期。每一个传染病的潜伏期都有一个范围(较短、较长),并呈常态分布,是检疫工作观察、留验接触者的重要依据。潜伏期相当于病原体在体内定位、繁殖和转移、引起组织损伤和功能改变导致临床症状出现之前的整个过程。因此,潜伏期的长短一般与病原体的感染贵成反比。如果主要由毐素引起病理生理改变的传染病,则与毒素产生和播散所需时间有关.如细菌性食物中毒,毒素在食物中巳预先存在,则潜伏期可短至数十分钟。狂犬病的潜伏期取决于狂大病毒进人体内的部位,距离中枢神经系统越近则潜伏期越短。
2.前驱期
从起病至症状明显开始为止的时期称为前驱期在前驱期中的临床表现通常是非特异性的,如头痛、发热、疲乏、食欲下降和肌肉酸痛等,为许多传染病所共有,一般持续1~3天。起病急骤者,可无前驱期。
3.症状明显期
急性传染病患者度过前驱期后,某些传染病、如麻瘆、水痘患者绝大多数转入症状明显期。在此期间该传染病所特有的症状和体征都通常获得充分的表现、如具有特征性的皮疹、黄疸、肝、脾大和脑膜刺激征等。然而,在某些传染病,如脊髄灰质炎、乙型脑炎等,大部分患者可随即进人恢复期,临床上称为顿挫型,仅少部分患者进人靡状明显期。
4.恢复期
当机体的免疫力增长至一定程度,体内病理生理过程基本终止,患者的症状及体征基本消失,临床上称为恢复期。在此期间,体内可能还有残余病理改变(如伤寒)或生化改变(如病毒性肝炎病原体尚未能被完全清除(如霍乱、痢疾),但食欲和体力均逐渐恢复。血淸中的抗体效价亦逐渐上升至较高水平。
有些传染病病人在病程中可出现再燃或复发。再燃是指当传染病患者的临床症状和体征逐渐减轻,但体温尚未完全恢复正常的缓解阶段,由于潜伏于血液或组织中的病原体再度繁殖,使体温再次升高,初发病的症状与体征再度出现的情形。复发是指当患者进人恢复期后,已稳定退热一段时间,由于体内残存的病原体苒度繁殖而使临床表现再度出现的情形再燃和复发可见于伤寒、疟疾和细菌性痢疾等传染病。
后遗症:是指有些传染病患者在恢复期结束后,某些器官功能长期都未能恢复正常的情形后遗症多见于以中枢神经系统病变为主的传染病,如脊髄灰质炎、乙型脑炎和流行性脑脊髓膜炎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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