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提问
2018年6月28日,天津天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子公司天津金耀药业有限公司因违规向不具备第二类精神药品经营资质的医药经销商和医药零售商销售药品,被药监部门处罚。天药股份发布公告称,天津市滨海新区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对子公司天津金耀药业有限公司给予警告和没收违法所得185.90万元的处罚。《中国经营报》记者调查发现,此案所涉及的广西南宁海之尚贸易有限公司不仅不具备第二类精神药品经营资质,甚至也不具备基本的医药经营资质。
1.关于天津金耀药业有限公司给予警告处罚,属于
A.行政处罚中简易程序
B.行政处罚中听证程序
C.行政处罚之资格罚
D.行政处罚之财产罚
2.下列不属于开办药品批发企业必备条件的是
A.企业质量负责人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
B.具有能够保证药品储存质量、与其经营品种和规模相适应的仓库
C.具有与所经营药品相适应的质量管理机构
D.具有与所经营药品相适应的质量检验机构
3.药品经营范围是指经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经营药品的品种类别,下列不属于药品经营范围的是
A.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
B.中药饮片、中成 药
C.生物制品
D.放射性药品
答案解析
[1~3]【答案】ADD。解析:本题主要考查行政处罚的种类、开办药品经营企业的必备条件与药品经营范围。警告属于行政处罚中的简易程序;开办药品批发企业的必备条件不包括与所经营药品相适应的质量检验机构;药品经营范围没有放射性药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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