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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济南市执业药师证书办理时间为3月9日至24日

来源:中公医考网
2017-03-09 10: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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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信很多山东省济南市的考生都想知道自己的执业药师证书什么时候可以办理?在哪里可以办理?中公医考小编为山东省济南市执业药师考生们搜集整理了2016年山东省济南市执业药师证书领取时间及地点的相关信息,希望对山东省济南市的考生有所帮助。(详细内容如下:)

关于办理2016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证书的通知

各位考生:

2016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证书已开始发放,现将领书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领取地点

济南市人事考试中心,地址:济南市市中区六里山南路2-1号106室,咨询电话:0531-82568205。

二、办理时间

2017年3月9日-3月24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30(周末及节假日除外)。

三、携带资料

1. 考试准考证(准考证丢失的可持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2. 毕业证书原件,无法提供毕业证书原件可提供毕业生登记表或在学信网上打印的带有二维码的在线验证报告(用于资格复审,经复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将不予发放资格证书,详见附件)。

3. 免试部分科目的考生需另携带相应的证明材料进行复审,经复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将不予发放资格证书。

4. 填写完整并由单位加盖公章后的《执业资格考试登记表》1份(可在《相关下载》中下载,用A4型纸张)。

5. 提供近期同底版免冠彩色照片一寸、两寸各一张(一寸照片贴在登记表上,二寸照片贴在证书上)。

附件:中华人民共和国第12号令(摘要)

济南市人事考试中心

二〇一七年三月七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社部第12号令(摘要)

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

第二章

(第七条) 应试人员在考试过程中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考试资格的;当次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无效;对其中涉及职业准入资格的人员,3年内不得参加该项资格考试。

(第九条) 对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相应证书的,由证书签发机关宣布证书无效,收回证书,并依照本规定第七条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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