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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查看:山东省关于2017年执业药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随着山东省执业药师考试报名的推进,山东省各个地方也开始出台关于现场审核方面的要求,下面我们就先来看看山东省德州市《关于2017年度德州执业药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里面的相关规定:
应试人员资格审核时提供的材料应包括:
1. 单位审核盖章后的《2017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报名表》(一式两份,一份交人事考试机构,另一份考生本人留存);
2. 应试人员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2002年(含2002年)以后毕业的大专及以上学历证书需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上打印);
4.相关工作年限证明(见附件1);
5.各县(市、区)报考人员应提供所在县(市、区)缴纳社会保险的缴费记录;
6. 申请免试部分科目的应试人员还须提供相应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及聘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7.单位介绍信
应试人员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否则一切责任由本人承担;各县(市、区)要严格报名审核工作,留存并妥善保管应试人员报名材料复印件备查。
从这里来看,山东省德州市2017年执业药师考试现场审核的时候还是需要社明的。希望山东省的各位考生在报名时准备好相关材料,避免现场审核不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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