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业药师

 
首页 执业药师 备考知识

药事管理与法规:药事管理政策内容

来源:中公医考网整理
2017-06-16 17:30:26
224
A+

  2017年执业药师报名考试以及报名资讯在中公医考网,请登录中公医考网了解相关资讯!

  药事管理政策的内容是什么呢?相信这是大家非常想了解的问题。下面中公医考网小编为大家搜集整理了相关信息,希望对大家能有所帮助。

  1、普通商业企业销售乙类OTC,必须经当地地市以上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乙类OTC准销标志。(处方药与非处方药流通管理暂行规定,P121,19条)

  2、《药品经营许可证》和执业药师证书应悬挂在醒目、易见的地方。(处方药与非处方药流通管理暂行规定,P120,9条)

  3、《药品经营许可证》的正本应置于企业经营场所的醒目位置。(药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P166,31条)

  4、《执业药师注册证》应当悬挂在所执业的药店或药房醒目、易见的地方。(执业药师职业道德准则,P49)

  5、药品经营企业应该在营业店堂显著位置悬挂药品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及执业人员要求相符的执业证明。(GSP,P171,58条)

  7、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药品批发企业的资格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在药品经营许可证上加注:经营疫苗业务。(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P102,13条)

  综上,药品经营企业应该在营业店堂悬挂《药品经营许可证》正本、营业执照、执业药师注册证,经营OTC(不论是甲类,还是乙类)的药品经营企业还要有绿色的企业指南性标志,经营乙类OTC的普通商业企业要有OTC准销标志。

  8、执业药师胸卡:执业药师应佩戴标明其姓名、技术职称等内容的胸卡。(处方药与非处方药流通管理暂行规定,P120,9条)

  9、经营者不得以格式合同、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方式作出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或者减轻、免除其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应当承担的民事责任。(消费者权益保护法,P256,24条)

  10、药品零售企业和零售连锁企业应当在营业店堂明示服务公约,公布监督电话和设置顾客意见簿。(GSP,P173,84条;GSP实施细则,P182,76条)

  以上是药事管理政策的全部内容,更多药事管理的相关专业知识请关注中公医考网!

          2017年执业药师复习备考正在进行中,更多考试信息请点击执业药师考试全攻略了解,更多备考资讯请登录国家了解!

微信微信
朋友圈朋友圈
微博微博
上一篇:药事管理与法规:药事管理的定义是什么
下一篇:《西药一》考点:生物利用度

猜你喜欢

热门课程

网课
百炼药师高端课程
 
网课
“药”神尊享班
 
网课
冲刺点睛班
 
网课
OAO旗舰组合A班
 

精品试听课预约

姓名
手机
验证码
获取
立即试听课程试听
点击右上角

微信好友

朋友圈

医考题APP

APP

医考小程序

小程序

备考交流群

备考交流

机考系统

机考系统

Copyright©1999- 北京中公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