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药药剂学 第五章 散剂
第三节 散剂的质量要求与检查
1、散剂的质量要求
散剂应干燥、疏松、混合均匀、色泽一致。除另有规定外,内服散应为细粉;儿科用及外用散剂应为细粉;用于烧伤或严重创伤的外用散剂,六号筛的粉末重量,不得少于95%;眼用散剂应为极细粉。
除另有规定外,散剂含水分不得过9.0%。
单剂量包装的散剂,其每袋(瓶)内容物重量,与标示装量相比,超出限度的不得多于2袋(瓶),并不得有1袋(瓶)超出限度l倍。
眼用散剂及用于烧伤或严重创伤的外用散剂,应无菌。微生物限度、药物的鉴别与含量等均应符合相应要求。
2、散剂的质量检查
1.外观均匀度取供试品适量,置光滑纸上,平铺约5cm2,将其表面压平,在明亮处观察,应色泽均匀,无花纹与色斑。
2.水分取供试品,照《中国药典》2010年版(一部)附录ⅨH水分测定法测定,应符合规定。
3.粒度取供试品,照《中国药典》2010年版(一部)附录ⅪB粒度测定法第二法(单筛分法)测定,应符合规定。
4.装量差异(单剂量包装的散剂) 取供试品l0袋(瓶),分别称定每袋(瓶)内容物的重量,每袋(瓶)装量与标示装量相比较(标示装量0.1g及0.1g以下、0.1g以上至0.5g、0.5g以上至1.5g、1.5g以上至6g、6g以上装量限度分别为±15%、±10%、±8%、±7%和±5%),应符合规定。
5.装量(多剂量包装的散剂) 照《中国药典》2010年版(一部)附录ⅫC低装量检查法检查,应符合规定。
6.无菌用于烧伤或严重创伤的外用散剂,照《中国药典》2010年版(一部)附录ⅫB无菌检查法检查,应符合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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