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药物不良反应:合格药品在正常用法、用量下出现的与用药目的无关的有害反应。。
2.副作用:药物按治疗剂量下出现的与治疗目的无关的不适反应。阿托品在麻醉时利用其抑制腺体分泌,治疗过程中发生的腹胀、尿潴留就是副作用。
3.毒性反应:氨基糖苷类抗生素如链霉素、庆大霉素等具有的耳毒性。
4.过敏反应:其发生于剂量无关或关系甚少。如青霉素或异种血清引发全身性过敏反应。
5.继发反应:长期口服广谱抗生素时引起继发感染,也称二重感染。
6.后遗效应:巴比妥类导致的宿醉现象;长期应用皮质激素导致肾上腺分泌功能的减退。
7.依赖性:长时间大量使用阿片类镇痛药则可能产生心理依赖性和生理依赖性,突然停药,会出现明显的戒断症状。
8.撤药反应:主要的表现是症状反跳;长期应用肾上腺糖皮质激素-复发、反跳、恶化,抗高血压药突然停药后出现血压反跳以及心悸、出汗等症状。
9.特异质反应:与药物正常人体中引起的药理作用性质相似,但表现为“低剂量高敏感”或“高剂量不敏感”。如红细胞膜内的葡萄糖-6-磷酸脱氢酶有缺陷者服用某些药物如伯氨喹,容易出现溶血反应。
10.三致作用:致畸(如沙利度胺、甲氨蝶呤)、致癌(如己烯雌酚)、致突变。
11.药品不良反应的因果关系评价:
肯定给药再现、很可能没再现、可能只有时间、待评价缺材料、无法评价资料无法获得。
12.上市5年以内和列为国家重点监测的药品:报告该药品引起的所有可疑不良反应;
13.上市5年以上的药品:报告该药品的严重、罕见或新的不良反应。
以上是中公医考网为大家整理的2023年《药学综合知识与技能》中药品的不良反应,更多执业药师考试相关资讯请关注中公医考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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