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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公医考:执业药师考试《法规》第七章 特殊管理规定的药品管理3

2021-08-18 10:22: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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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执业药师考试在即,考试时间为10月23、24日,为大家能够在有限的时间里能够充分的学习,中公医考网小编为大家准备了相关专业的知识点,希望可以帮到大家。

第七章 特殊管理规定的药品管理

第二节 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的管理

8.专门从事第二类精神药品批发业务的企业的审批单位为省(区、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

9.药品零售连锁企业经所在地设区的市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可从事第二类精神药品零售。

10.全国性批发企业向取得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使用资格的医疗机构销售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须经医疗机构所在地省(区、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

11.由于特殊地理位置的原因,需要区域性批发企业就近向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行政区域内取得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使用资格的医疗机构销售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的,应当经企业所在地省(区、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

12.批发企业向医疗机构销售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应当将药品送至医疗机构。医疗机构不得自行提货;企业销售出库的第二类精神药品不允许购货单位自提,须由供货企业将药品送达医疗机构库房或购买方注册的仓库地址;药品零售连锁企业对其所属的经营第二类精神药品的门店,应当严格执行统一进货、统一配送以及统一管理。药品零售连锁企业门店所零售的第二类精神药品,应当由本企业直接配送,不得委托配送。

13.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不得零售;经批准的药品零售连锁企业可以零售第二类精神药品。

14.第二类精神药品零售时凭处方,按规定剂量销售,处方保存2年,经执业药师或其他依法经过资格认定的药学技术人员复核,一般每张处方不得超过7日常用量,禁止向未成年人销售,禁止超剂量或者无处方销售第二类精神药品。

15.罂粟壳必须凭盖有乡镇卫生院以上医疗机构公章的医生处方配方使用,严禁单味零售,不准生用,并且处方应保存3年备查。

16.医疗机构使用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的,应经所在地设区的市级卫生健康主管部门批准,取得印鉴卡,凭印鉴卡向本省、自治区、直辖市行政区域内的定点批发企业购买。

17.印鉴卡有效期为3年,有效期满前3个月,医疗机构应当向市级卫生健康主管部门重新提出申请。

18.当《印鉴卡》中医疗机构名称、地址、医疗机构法人代表(负责人)、医疗管理部门负责人、药学部门负责人、采购人员等项目发生变更时,医疗机构必须在变更发生之日起3日内到市级卫生健康主管部门办理变更手续。

19.医疗机构应当按照国务院卫生健康主管部门的规定,对本单位执业医师进行有关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使用知识的培训、考核,经考核合格的,才授予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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