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业药师

 
首页 执业药师 备考知识

执业药师考试《法规》第四章 药品经营管理5

2021-07-23 19:52:18
286
A+

2021年执业药师考试在即,考试时间为10月23、24日,为大家能够在有限的时间里能够充分的学习,中公医考网小编为大家准备了相关专业的知识点,希望可以帮到大家。

第四章 药品经营管理

第一节 药品经营许可与行为管理

35.省(区、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承担本行政区域内药品批发企业、药品零售连锁经营企业总部、药品网络交易第三方平台的监督管理以及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包括中药饮片生产企业)批发(包括委托销售)、网络药品批发的监督管理工作。

36.设区的市级、县(区)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药品零售(包括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零售和药品网络零售)的监督管理工作。

37.药品网络销售者为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药品批发企业的,不得向个人消费者销售药品。

38.疫苗、血液制品、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等国家实行特殊管理的药品不得在网上销售。

39.销售对象为个人消费者的,不得通过网络销售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等国家有专门管理要求的药品。

40.企业对企业(B-to-B):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药品批发企业通过自建网站(含移动应用程序等),从网上采购药品或将药品销售给其他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药品生产企业、药品经营企业和药品使用单位。

41.企业对个人消费(B-to-C):药品零售企业通过自建网站,向个人消费者销售药品及提供相关药学服务,并按照药品GSP要求配送至个人消费者的网络药品交易服务模式。

42.药品网络交易第三方平台:①药品网络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通过网络系统,为在药品网络交易活动中的购销双方提供网络药品交易服务的模式;②网络药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应当向所在地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43.线上与线下联动(O-to-O):①“网订店取”,个人消费者通过网络下单购买药品,赴就近的药品零售企业经营场所获取药品和相关药学服务;②“网订店送”,个人消费者通过网络下单购买药品,由药品零售企业的执业药师或其他药学技术人员按照药品GSP配送药品的要求,将购买的药品送递至个人消费者,并当面向其提供相关药学服务。

44.药品网络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如发现进入平台经营的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药品经营企业有违反《药品管理法》等药品经营管理法规文件规定的行为,药品网络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应当及时制止并立即报告所在地县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

微信微信
朋友圈朋友圈
微博微博
上一篇:执业药师考试《中药综》第三章 中医诊断基础8
下一篇:《西药一》考点:生物利用度

猜你喜欢

热门课程

网课
百炼药师高端课程
 
网课
“药”神尊享班
 
网课
冲刺点睛班
 
网课
OAO旗舰组合A班
 

精品试听课预约

姓名
手机
验证码
获取
立即试听课程试听
点击右上角

微信好友

朋友圈

医考题APP

APP

医考小程序

小程序

备考交流群

备考交流

机考系统

机考系统

Copyright©1999- 北京中公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