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卫生健康局办公室转发省中医药局关于开展广东省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报名工作的通知各镇街卫生健康局、松山湖宣传与社会工作局,各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局直属各单位:
现将省中医药局《关于开展广东省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报名工作的通知》(粤中医办函〔2020〕124 号)转发给你们,根据《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注册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卫生计生委令第 15 号)、《广东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广东省中医药局关于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注册管理的实施细则》(粤中医〔2018〕29 号)有关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将 2020 年度广东省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报名工作通知如下:
一、组织实施
根据省中医药局统一安排和部署,各镇街卫生健康局对申报人材料进行初审工作并收集,我局负责本市 2020 年度广东省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报名工作的组织实施及申报人材料的复审。
二、 申报条件和要求(多年实践人员)多年实践人员申报人的指导、推荐医师、推荐患者条件及申报材料按照《关于开展广东省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报名工作的通知》、《关于印发广东省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报名表格(2020 年版)的函》的要求执行。
(一)申报人提交的申报材料必须真实、有效,不得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取消报名资格,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依法依规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二)提交的表格中相关栏目如没有,请填写“无”,空白不填视为该材料无效。
(三)考核结论为综合评定结果,建议申报人慎重选择申报的技术方法和治疗病证的数量。
(四)选取的 5 例回顾性病案,病案所采用的中医药技术方法和治疗病证应与申报的医术专长相符。
(五)推荐医师要求:在我市医疗机构从事中医临床工作的中级及以上职称的中医类别医师,推荐医师执业注册二级科目需与申报人申报的专长或技术方法相符,每位推荐医师推荐确有专长考核人员一般不超过 4 名。
(六)申报人提交本人的证书证件等复印件须与原件相符并经申报人签名确认,现场报名时由受理人员核对原件,核对无误后,核对人在复印件上加具“与原件相符”的意见并签名确认,加盖印章。
指导或推荐医师的《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如有)等证书复印件,核对人加具“与原件相符”的意见,签名并加盖单位印章,推荐医师均需签署《推荐医师知情同意书》并提交。
(七)申报材料用 A4 纸双面打印或复印,其余材料参照《广东省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报名表格(2020 年版)》,按申报材料清单的顺序排列,每页标注页码,装订成册,并装入文件袋中。文件袋请粘贴《广东省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文件袋封面页》,以上材料未按照要求装订将退回至申报人本人。
申报材料一式 8 份,其中市、镇街卫生健康局各留一份,其余上报广东省中医药局。申报材料一经提交,不予退回,除审核部门要求补充的材料外,不再接受任何材料。
(八)提供申报人近期二寸免冠正面白底彩色照片 8 张,其中市、镇街卫生健康局各留一张照片。照片背后填写格式为:申报人姓名(姓名+地市+镇街),例如:“张三+东莞市+虎门镇”。
(九)多年实践人员应提供具有医术渊源的相关证明材料,包括中医医疗服务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脉络、家族行医记载记录、医籍等可溯源学术渊源传承学习的证明材料。
三、报名程序报考人员持有效身份证件,携带规定的材料,向长期临床实践所在镇街卫生健康局提交申报材料,报名截止时间为 2021年3月15日。
(一)现场报名和审核
1.各镇街卫生健康局、松山湖宣传与社会工作局负责辖区内行政社区(村)、镇街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及社会办门诊部、诊所、卫生站、医务室及卫生所等医疗机构报名人员材料初审及解释工作,并于 2021 年 4 月 20 日前将通过初审的名单及材料上报至市卫生健康局中医科。
2.各镇街卫生健康局对申报者在临床实践中存在医疗纠纷且造成严重后果的,以及申报材料不真实、不齐全的,不予受理。各镇街卫生健康局将初审合格人员、指导和推荐医师信息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 5 个工作日,并于 2021年4月20日前将公示情况的说明 pdf 版(含单位公章)上报至我局中医科邮箱。
3.市属公立医院及市直属部门负责本单位报名人员材料的初审工作。各医院将初审合格人员、指导和推荐医师信息在医院官网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 5 个工作日,并于 2021 年 4 月 20 日前将公示情况的说明 pdf 版(含单位公章)上报至我局中医科邮箱。
4.对公示有异议的,应当进行调查核实;对公示无异议的,将初审合格人员的报名材料、《广东省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 - 5 - 格考核人员汇总表》报送我局中医科。
(二)复审市卫生健康局于 2021年4月21日至5月30日对各初审负责单位报送的报名材料进行验证复核,复审合格名单将上交至省中医药局进行最后的审核。
(三)终审和公示省中医药局组织专家对报名材料进行审核确认,对符合考核条件的申请人、指导和推荐医师信息在省中医药局官网进行公示
。四、加强宣传请各单位高度重视本项工作,要把握重点环节,对推荐医师、推荐患者、回顾性病案、居委会证明以及申报人从事医术活动的地点(机构)等的真实性严格逐一进行核实,并在单位(辖区)内做好宣传告知,及时把本通知精神和内容传达给中医医术确有专长预报名人员,做好有关解释工作。各单位(辖区)卫生健康局尤其要加强辖区内行政社区(村)或基层医疗机构宣传告知与解释工作。
五、其他
(一)请各镇街(园区)卫生健康局高度重视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考核报名工作,根据《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注册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卫生计生委令第 15 号)、《广东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广东省中医药局关于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注册管理的实施细则》(粤中医〔2018〕29 号)的有关要求认真做好申报人员资料的审核,若经复审发现资料不全或资料不实,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依法依规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二)本通知发出后,如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有新的规定出台,按国家新出台的规定执行。
(三)请各镇街(园区)卫生健康局、市属公立医院于 2021 年 1 月 30 日前将本单位负责 2020 年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工作的联系人名单(附件 3)报送至我局中医科邮箱: dgzhongyike@163.com,其他相关材料于提交报名初审时(2020 年 4 月 20 日前)一同报送至市卫生健康局中医科,同时将《广东省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人员信息汇总表》(附件 5)发送至 dgzhongyike@163.com。
联系人:市卫生健康局中医科,联系电话:23281066。
附件:
1.
2.
东莞市卫生健康局办公室
2021 年 1 月 14 日
原标题:东莞市卫生健康局转发省中医药局关于开展广东省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报名工作的通知
文章来源:http://dghb.dg.gov.cn/gkmlpt/content/3/3450/post_3450003.html#5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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