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各地要严格把好申报材料初审关,并根据《实施办法》第十八条的规定,出具该申报人员五年来从事传统医学确有专长实践无非法行医的初审意见。
二、各地现场报名截止时间: 2021年3月20日前完成。
三、各县(市、区)将申报资料于2021年4月8日前汇总报送市局中医科审核。
(联系电话: 3374616.邮箱: swsyk@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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