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有关工作要求和《浙江省卫生计生委关于印发浙江省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注册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浙卫发〔2018〕34号)《浙江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修改<浙江省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注册管理实施细则>的决定》(浙卫发〔2019〕39号)的有关规定,经现场报名,资料初审等程序,现对初审合格的五名人员的医师资格考核报考信息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为2020年8月20日—8月26日,共5个工作日。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向宁波市江北区卫生健康局反映公示对象的情况和问题。以个人名义反映的要签署或自报本人的真实姓名,并提供联系地址和电话;以单位名义反映的要加盖单位公章,并提供联系地址和电话。反映的情况和问题要求实事求是,客观公正。
联系电话:0574-89187650;
通讯地址:宁波市江北区新马路183号宁波市江北区卫生健康局基卫信息科。
江北区卫生健康局
2020年8月20日
原标题:江北区卫生健康局关于浙江省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报考信息的公示
文章来源:http://www.nbjb.gov.cn/art/2020/8/20/art_1229089892_54636950.html

微信好友
朋友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