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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医疗招聘考试护理学资料:妊娠合并心脏病该如何护理

来源:中公卫生
2021-05-14 14:4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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妊娠合并心脏病是我国产妇死亡的原因中第二位,也是非产科死亡的首要原因,我们该如何对该疾病病人护理,避免产妇出现危险呢?

我们首先要了解的是产妇容易发生危险的原因和时期,再针对性地进行预防。对于孕妇来说,有三个时期是必须警惕的:

(1)妊娠期:这个时期孕妇循环血量会增加,尤其是32~34周时血容量会达高峰。妊娠末期子宫增大,膈肌升高使心脏向上、向左前发生移位,导致心脏大血管轻度扭曲。易使患心脏病的孕妇发生心力衰竭而危及生命。

(2)分娩期:是孕妇血流动力学变化最显著的阶段,加之机体能量及氧的消耗增加,是心脏负担最重的时期。

(3)产褥期:产后3日内,子宫收缩使大量血液进入体循环,且产妇体内组织间隙内潴留的液体也开始回流至体循环,体循环血量仍有一定程度地增加。

综上所述,妊娠32~34周、分娩期及产褥期最初3日内,最容易发生心力衰竭。知道了危险的时期,我们就可以针对性进行治疗与护理了,在这里同学们需要知道一个概念:心功能的分级。根据病人所能耐受的日常体力活动将心功能分为4级:

(1)Ⅰ级:一般体力活动不受限。

(2)Ⅱ级:一般体力活动稍受限制,活动后感觉心悸、轻度气短,休息时无自觉症状。

(3)Ⅲ级:心脏病病人体力活动明显受限,休息时无不适,轻微日常活动即感不适、心悸,呼吸困难或既往有心力衰竭病史者。

(4)Ⅳ级:不能进行任何体力活动,休息状态下即出现心悸、呼吸困难等心衰症状。

最后再根据心功能的分级,在几个危险时期进行治疗:

(1)非孕期:产前咨询,根据情况决定能否妊娠。心脏病变较重、心功能Ⅲ~Ⅳ级,既往有心衰病史等情况的病人,孕期易诱发心衰,不宜妊娠。

(2)妊娠期:

①对不宜妊娠者,应于妊娠12周前行人工流产;

②妊娠超过12周者应密切监护,积极预防心力衰至妊娠末期。对于顽固性心力衰竭者应与心内科医师联系,在严密监护下行剖宫产术终止妊娠。

(3)分娩期:

①心功能Ⅰ~Ⅱ级者,在严密监护下,缩短第二产程。胎儿娩出后,立即在腹部放置沙袋,持续24h,以防腹压骤降诱发心力衰竭。预防产后出血过多,可静脉或肌内注射缩宫素,禁用麦角新碱。

②心功能Ⅲ~Ⅳ级或有产科指征者,可行剖宫产。

(4)产褥期:心功能Ⅲ级或以上者不宜哺乳;广谱抗生素预防感染直至产后1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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